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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就我市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范围
  2024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49分在永定、武陵源城区和慈利、桑植县城进行。
  二、试鸣警报信号
  防空警报信号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即: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
  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预先、空袭、解除3种警报信号分别试鸣一次,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5分钟,共需19分钟。
  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3日

(来源:慈利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