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发布通知,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通知明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提高奖励标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翻倍;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同时,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

2023年全国共资助各学段学生1.6亿人次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到,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学生资助体系,在范围上实现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资助各学段学生1.6亿人次,资助金额共计3111亿元。其中,全国财政投入2161亿元,约占资助总金额的69%,有力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保障他们顺利入学、安心求学。

上述负责人指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在校学生人数的增长,部分地方和学校反映,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应相应增加,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应适当提高。本次学生资助政策调整通过更大力度奖优助困、更多覆盖学生群体,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更加有效地促进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更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更加有效地促进教育公平,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有力支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

通知提出,增加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奖助学金标准。

一是增加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提高奖励标准。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是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是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是增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2024年起,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4.5万名增加到9万名,其中:硕士生由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由1万名增加到2万名。

五是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从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最高不超过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通知还明确,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

一是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二是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修订本地本校奖助学金政策,强化政策落实落地力度。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学生人数、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等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对上报的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组织学校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工作,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工作。

新京报记者 冯琪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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