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起诉作者和读者(“穿越历史系列报道”之一

原创 李万卿

写在前面:
尊敬的读者朋友,“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从今天开始,本号将开设一个专栏,名曰“穿越历史系列报道”,会有众多“意想不到”的历史人物和历史文学作品中的人物照进现实。
这个系列报道,可能是十篇,也可能是百篇,根据“穿越”情况而定。
敬请关注,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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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号讯(记者 特稿哥)大宋某年某月某日,王婆一纸诉状把《水浒传》作者施耐庵、罗贯中和亿万读者告到了开封府。

王婆诉称,上述被告人以文学作品和口耳相传的方式,捏造事实,把西门庆、潘金莲“婚外恋”嫁祸于原告人王婆,公然贬低、诽谤、侮辱原告人,贬损原告人人格,造成他人对原告人社会评价降低,恶劣影响已经持续了几百年,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原告人王婆请求开封府:1,判令被告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2,判令施耐庵、罗贯中再创作一部《王婆传》,印发一亿册;3,判令所有被告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两白银。

王婆,长篇小说《水浒传》及其衍生作品中的人物,原著由施耐庵与罗贯中创作。

《水浒传》中的王婆,是山东省阳谷县人,中年守寡,为维持生计,她除了说媒、做针线活、接生外,还涉足帮富户纳妾、做奴仆买卖的中间人,兼做勾兑男女不正当关系等不体面的行当。

某一天,她看到潘金莲、西门庆二人“约会”,便利用自己的家为他们提供偷情通奸的场所。不料,奸情被潘金莲的丈夫武大郎发现,王婆担心事情败露,又设计毒死武大郎。

《水浒传》中,王婆被描绘为损人利己的江湖市侩典型,是邪恶女性的典型代表。那么,时隔几百年后,她为什么要翻案呢?

原来,开封又出了一个“王婆”,靠说媒成了大网红,撮合佳偶无数,口碑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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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王婆认为,她和现代“王婆”,都是撮合男女“好事”,之所以一个遭骂名、一个被捧红,显然是《水浒传》的作者故意造谣、读者以讹传讹的结果。

大宋王婆的代理人说,时代不同了,人们的婚恋观也在发生变化,当年潘金莲的婚姻是不幸的,王婆只不过是帮她冲破了封建牢笼,《水浒传》作者施耐庵、罗贯中在书中用大篇幅描写王婆“勾兑男女不正当关系”,系主观臆想;读者以讹传讹,是恶意“传谣”。

昨日,大宋开封府已经受理了此案,择日开庭审理。

大宋王婆能否胜诉?敬请关注后续报道。

点评:
新闻界有句经典的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
几百年后,大宋王婆看到当今的“王婆”走红,她就要“翻案”,认为《水浒传》的作者和读者“贬低、诽谤、侮辱”了她,于是把作者和读者告到了开封府,这不是给包公出难题嘛!
大家说说,这个案子该咋判,究竟是依据现代的法律还是大宋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