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的案件。现年41岁的女主播周某,因诱骗11岁男孩进行线上裸聊,并接受男孩打赏超过1万元,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件起源于去年8月,佛山一位陈姓父亲发现其11岁的儿子在暑假期间,作息时间出现异常,经常深夜使用社交软件与一女主播聊天。深入了解后,陈先生震惊地发现,儿子竟然参与了裸聊,并多次打赏对方。经过追查,发现儿子是在手机弹窗广告的诱导下,使用外婆的微信注册并充值,进而与周某进行聊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警方调查,周某为广西人,已有两个儿子,她平时通过上网当主播来补贴家用。在案发过程中,周某使用煽情的言语和挑逗的动作,诱导男孩充值,并以脱衣为诱饵。周某声称自己并未意识到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诱骗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裸聊,并暴露身体隐私部位,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此案的审结,再次提醒社会大众,要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防止他们遭受网络犯罪的侵害。

您怎么看《女主播诱骗未成年人裸聊被判刑》?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如果感兴趣,请关注点赞转发给朋友!

免责声明:文章内标注时间、事件过程、相关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文章旨在传播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请勿对号入座。理性看待本事件,不要主观臆断恶意评论、切勿人身攻击,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本文如存在真实性争议、事件或图片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作者,我们将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