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据申请执行人提出的悬赏申请,本院决定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公民或单位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悬赏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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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小阮

责 编:吴雨琪

编审:俞纯

来源 :惠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