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目的,在发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为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有时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和光华。” ——李大钊
李大钊
1927年,军阀鹰爪法官王振南,以“叛乱罪”罗织罪名绞杀了李大钊,4年后他再次成为谋害“左联”五作家的同谋。直到1957年,他终于受到了人民的审判。
李大钊之死
1927年4月28日下午两点,北京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身穿灰布长棉袍的李大钊被剃去头发,拖着沉重的枷锁缓缓地向行刑场走去。
1926年4月,奉直两系军阀逼走冯玉祥的国民军,北京完全陷入了张作霖的控制之中。这时作为苏联共产国际在中国的主要负责人,李大钊就成为了张作霖的眼中钉、肉中刺,大权在握之后,张作霖马上开始缉拿李大钊等共产党人。
青年李大钊
李大钊原本是有机会逃离北京的,但为了保存已有的革命成果,毅然决然选择继续留在北京,当时苏联驻东交民巷的大使馆为他提供了一处办公场所。
然而,李大钊或许低估了张作霖的铁血手腕,苏联大使馆最终还是没能保护得了他。1927年4月6日,京师警察厅派出300多名军警突袭苏联大使馆,将李大钊及其家人强行拘捕,同时被捕的还有其他工作人员、使馆人员共50余人。
李大钊生前最后一张照片,拍摄于行刑前
李大钊入狱之后,饱受酷刑折磨,指甲被残忍剥除,但他始终坚贞不屈,正气凛然。在狱中的20多天,他没有泄露半点党的秘密,从容写下那份著名的《狱中自述》,在这篇2700字的绝笔中,李大钊慷慨陈词,既不为自己辩解,又展现了革命者的伟大抱负。
在 “李无确供”的情况下,军法两方会审祭出最后一招。1927年4月28日,在奉系军阀授意之下,京师高等审判厅法官以 “叛乱罪”的莫须有罪名,判处李大钊等20人死刑立即执行。
和李大钊一同就义20人中的张挹兰
4月28日下午2点,李大钊等20人被押往司法部街后面的刑场,几台刚从欧洲进口来的绞刑架已冰冷地矗立在场地中间。
李大钊是第一个走向绞刑架的人,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他仍步履从容、神情自若。
据北平《晨报》在次日新闻报道中记载:行刑场共有两台绞刑架,每次执行两人,受刑时每人约费时18分始绝命,从下午两点至五点,20人全部行刑完毕。
次日报纸报道
事后坊间传闻,第一个走上绞刑架的李大钊,受刑时间却长达30-40分钟。
敌人对李大钊实行了古已有之的异常残酷的“三绞废命”。这是一种惨无人道的酷刑,被行刑者身后放了一根铁棍与绞索连接。
第一次把李大钊绞昏休克后又放下来,仍然希望能从他口中得到有用信息。李大钊从痛苦中苏醒过来,愤恨地说:“你们把我绞死,我的灵魂不死,革命不死!”
第二次奄奄一息的李大钊艰难地回应了四个字:“力求速办!”
第三次敌人终于失去了耐心,李大钊壮烈牺牲,年仅38岁。
而做出判决绞杀李大钊的法官,便是臭名昭著的王振南。这并不是王振南的唯一一次以酷刑重典迫害共产党人,1931年,他故伎重演,再次以法官的身份参与迫害共产党人。
刽子手法官王振南
1931年1月17日,上海东方饭店会议室内正在召开一场秘密会议。会议由上海地下党的领导干部何孟雄主持,“左联”五作家胡也频、柔石、冯铿、李伟森、殷夫等29人与会,然而寂静之下,整个会场已经被大批英租界巡捕及国民政府50多名便衣特务包围了。
被逮捕之后,左联五作家一众人被秘密送往监狱。
因在判决李大钊一案中“立功”,法官王振南获得了蒋政权的赏识,此时已在上海任第一特区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一职。
王振南已从李大钊案中获得实惠,法律公义被他抛诸脑后。在对胡也频、柔石、冯铿、李伟森、殷夫等18人的审判中,王振南再次披着“法官”的伪装登场,并以“危害民国罪、宣传赤化”等罪名判决五人。1931年2月8日,左联五位青年革命作家押往龙华伪淞沪警备司令部,最终被秘密杀害于上海龙华。
油画作品左联五烈士
1934年,上海地下工作人员、“红队”队长邝惠安因叛徒盛宗亮的出卖落入敌手,王振南又一次粉墨登场,对邝惠安等四人进行起诉,并判邝惠安等人死刑。1935年4月,邝惠安等人被押到南京国民党军法处执行绞杀,这位曾经被称作我党地下工作“红色堡垒”的烈士牺牲时只有38岁。
邝惠安
在解放前的几十年中,王振南一直充当屠杀革命人士的刽子手。有案可查的数据表明,直接受王振南迫害的我党革命人士达180余人,其中被杀害的有34人。
新中国成立后,公安部一直在通缉这些当年屠杀革命人士的罪犯,然而王振南隐瞒其罪恶过往,低调潜伏于上海。
1955年12月,人民政府依法将他逮捕,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振南这才不得不认罪。
1957年1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有650人参加的公开审判,并依法判处王振南死刑,立即执行。这个双手沾满烈士鲜血的刽子手法官,终于落得个应有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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