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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期间,收受他人财物,在确定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方过程中,违反议事决策规则,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们部分学校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还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有短板……”近日,山东省莒县教育局党组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深入剖析教育领域招投标问题产生根源。

此前,莒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全县中小学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时,收到群众反映,某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利用职务之便,个人确定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方,谋取个人私利。莒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查阅账目、实地走访等途径,查实其违纪事实。最终,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中小学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与否直接关系教育领域政治生态建设。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莒县纪委监委制发监督提示函,督促莒县教育局扛牢主体责任,强化对学校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教书育人环境。

“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将全县中小学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整治确定为县级“小切口”整治项目。会同县教体局、审计局深入学校开展“进驻式”监督,查处相关问题7起9人次。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平安感。”莒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大众新闻记者 栗晟皓 通讯员 郑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