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省自贡市发现了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列为“世界100种恶性外来入侵物种”之一的新几内亚扁虫。这是四川首次发现该物种。号称“世界100种恶性外来入侵物种”的新几内亚扁虫,因原产自新几内亚岛而得名,如今已经入侵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这个“大反派”之所以被列为“世界100种恶性外来入侵物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它“团灭”了太平洋多个岛屿的原生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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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几内亚扁虫头部尖尖,是“陆生贝类杀手”。它捕食蜗牛、蛞蝓等陆生贝类,如果后者大量减少甚至灭绝,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形成连锁效应。许多蜗牛、蛞蝓是食腐动物,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分解者和清洁工的角色。如果它们的种群数量降低甚至灭绝,将会对当地的生态平衡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这些外来物种之所以不断在我国被发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人为从国外携带入境。随着近年我国跨境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受市场交易、非法放生等复杂因素影响,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生存环境,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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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仅2023年全国海关就检出有害生物7.5万种次,从进境寄递和旅客携带物品中查获外来物种1186种、3123批次,其中“异宠”296种、4.4万余只。

对于这些行为,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1年4月15日即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起施行。根据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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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尽管有法律法规的威慑,但还是有不法分子选择铤而走险。近日,男子易某将1760只世界公认的“生态杀手”、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的红耳彩龟夹带入境,成为全国首例因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而被判刑的案例。

案件发生在2022年10月21日,易某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境,未向拱北海关申报。过关时,海关关员发现异常,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在车辆天窗与遮阳板的间隙及扶手箱下改装的暗格里,海关关员发现大量龟类动物,经初步清点共有2017只。易某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经鉴定,涉案动物中的1760只被鉴定为红耳彩龟。该物种已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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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珠海中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易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这是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予以定罪处刑。这是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的罪名,对于这一罪名“情节严重”的追诉标准,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也无判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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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查过程中,易某起初推说自己不知情,不知道自己车上有东西。然而,海关关员在易某车上发现夹藏的黑色塑料袋时,打开了执法记录仪。视频显示,关员询问封闭的袋子里有什么东西时,易某回答“就是一些龟苗”,这说明他提前就知道里面是龟苗。此外,在现场查获龟苗后,易某自己也填写了扣押物品的登记表,在材料中他也填写了物品是龟苗,用途为“自用”。

办案机关还发现,易某存在隐匿、销毁证据的情况,事后他扔掉了案发时自己的手机。原来,易某有过走私犯罪前科,此前他曾驾驶同一辆车,在改装的暗格内夹藏红酒走私入境。被查扣时,他车上的货物并不多,但他手机里的聊天记录显示他此前带酒的记录,他也因此被定罪处罚,服刑出来还没有满5年,属于累犯。因此他这次有了一定的反侦查意识,扔掉手机规避侦查。在检察机关出示证据,详细说明认定理由和法律依据后,易某最终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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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耳彩龟被列入名录,易某引入它的行为就具有实害性,对本地的物种就是一种严重威胁,加之他夹藏了1760只,数量巨大,一旦成功引入,扩散的风险也是极大的。这些新的物种如果没有天敌的话,就有可能会对原有的物种及生态安全带来影响。由于它的繁殖能力和破坏能力非常强,还会对整个农业生产带来影响。因此,必须在源头上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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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这批红耳彩龟的参考总价为人民币8.8万元,远超涉动植物类犯罪中珍贵动植物的两万元追诉标准。从入侵物种的危害性、扩散风险考虑,综合数量、价值等因素,检察机关认为,易某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行为已经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

此案的成功办理,为后续类案办理提供了借鉴,并为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提供了案例样本。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跨境贸易和人员往来的监管,我们可以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