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作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自1995年起便在我国得到了法律层面的重视与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全国范围内逐步展开了这一旨在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问题的关键筛查工作。1999年,中国残联、卫生部等10个部委更是联合发文,将新生儿听力筛查正式纳入妇幼保健院的常规检查项目,标志着我国新生儿听力保健工作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那么,新生儿听力筛查究竟是如何进行的呢?它对于新生儿的健康成长又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呢?让我们一同深入了解这一关乎万千家庭幸福的筛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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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自199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出,要在全国逐步开展新生儿听力普通筛查。1999年由中国残联、卫生部等10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新生儿筛查纳入妇幼保健院的常规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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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如何进行?
新生儿要选择出生48小时后,喂饱后安静状态或睡眠时进行。操作前检查婴儿外耳道是否清洁,如有分泌物可用无菌干燥棉签轻轻擦拭外耳道。
工作人员使用一台耳声发射仪,在相对安静独立的房间(环境噪声小于40分贝,也可在安静的母婴同室房间进行)进行筛查操作:先把机器打开,找出自检探头菜单,探头在筛查前需要自检一下,探头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检查。
耳声发射用于筛查的特点:
筛查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
快速、简便、无创伤、易操作、客观、灵敏、稳定性
正常新生儿诱发性耳声发射检出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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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注意事项 :
耳声发射只是听力筛查的手段
筛查未通过,不等于一定有听力损失
两次筛查未通过,一定要转诊听力中心确诊
注意假阴性和假阳性的问题
遵守筛查程序是正确评估新生儿听力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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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程序是怎样的?
1、初筛:即新生儿出生后住院期间的听力普遍筛查。
未在住院期间进行筛查的新生儿,发补查通知单
通过听力筛查,发筛查报告单
未通过听力筛查,发复查通知单
2、复筛
初筛过程“未通过”或初筛结果可疑,甚至初筛“通过”但属于听损伤高危儿的新生儿,均规定在生后42天到分娩医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5C产科病房听力筛查室,根据预约时间到场进行听力复筛。
3、听力诊治中心转诊
正常新生儿听力筛查初筛未通过后,42天复筛仍未通过者;NICU出院前初筛未通过者,需转诊“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就诊。
供稿|产科 王瑛
编辑&责编|市场客户管理部 王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