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篡改、伪造工程资料,近日,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被责令改正并警告,同时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据悉,经查实,2024年06月03日14时40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人员在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YZJL-2标监理中心试验室检查时发现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篡改、伪造工程资料。
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责令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浙交工罚﹝2024﹞0325,处罚类别为“警告;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10-21,处罚机关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4-06-30,法定代表人为唐万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201958012A,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3号,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股权穿透图显示,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下属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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