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周,张效廉、赵金云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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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10月21日—27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效廉、甘肃省政府副省长赵金云被查;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被“双开”,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被开除党籍;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晏,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何文忠被逮捕;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被提起公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出庭受审;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获刑15年。

张效廉、赵金云被查

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效廉被查。

张效廉,男,汉族,1964年4月生,山东梁山人,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

2005年3月,张效廉赴黑龙江工作,先后任省长助理,牡丹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2007年2月,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7月, 升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8年11月,任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驻会副主任。2020年8月转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驻会副主任,2023年卸任。

10月25日,甘肃省政府副省长赵金云任上落马。

赵金云,女,汉族,1965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九三学社社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九三学社甘肃省主委。

赵金云曾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利用处处长,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2018年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去年1月19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赵金云为副省长。

高朋被“双开”,刘志强被开除党籍

10月22日,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被“双开”。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今年4月21日,高朋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高朋,男,汉族,1972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高朋曾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副区长,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顺义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

2023年1月,高朋任北京市副市长,直至落马。

10月22日,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被开除党籍。经查,刘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业务推广、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4月30日,刘志强被查。

刘志强,男,1963年7月生,汉族,山东鄄城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志强曾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曾任公安部外事局局长、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2012年6月调任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16年1月回京出任司法部副部长,2023年6月被免去职务。

陈晏、何文忠被逮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1日消息,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晏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陈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晏,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江苏苏州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陈晏长期在贵州工作。曾任铜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等职。

2021年1月,陈晏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今年3月25日被查,10月11日被“双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4日消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何文忠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何文忠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4月7日,何文忠被查。

何文忠,男,汉族,1970年8月生,中共党员。曾任中电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科技委常务副主任、资产管理部主任(兼)、联合微电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理事长(兼)等职。去年5月起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被查时任新职还不到一年。

何文忠于今年10月11日被“双开”。

彭国甫、钟自然被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2日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彭国甫,1963年1月出生,湖南湘乡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作为一名学者型官员,彭国甫1984年于湘潭大学毕业后留校任职,2002年4月出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

2008年11月,彭国甫由高校转入仕途,履新岳阳市委副书记、岳阳县委书记。3年后,彭国甫获任湖南省科技厅厅长,并于2014年6月转任怀化市委书记。2018年1月,彭国甫升任湖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跻身副部级干部,并继续兼任怀化市委书记。2021年1月,他转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两个月后不再兼任怀化市委书记。

2024年1月10日,彭国甫被查,7月7日被“双开”。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5日消息,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涉嫌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钟自然利用担任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原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钟自然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1月2日,钟自然被查,是2024年被查的首个“老虎”。

钟自然出生于1962年8月,安徽桐城人,曾在原地质矿产部和原国土资源部工作多年,担任过原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司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原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等职。

他于2014年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2017年兼任中国地质科学院院长。2018年3月,自然资源部组建后,他任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地质科学院院长。2022年9月,钟自然被免去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职务,一个月后被免去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职务。

今年6月21日,钟自然被开除党籍,7月9日被逮捕。

殷美根受审,涉案超2亿元

10月25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受贿一案。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殷美根利用担任原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副省长兼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7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殷美根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殷美根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殷美根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去年3月29日落马的殷美根,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江西南昌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省委党校研究生。

长期在江西任职的殷美根,曾任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等职。2015年11月任江西省副省长,2016年11月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2020年3月任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21年11月,江西省委换届,殷美根不再担任省委常委。2023年1月,他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3月官宣被查,10月被“双开”。

包括殷美根在内,已有5名曾任九江市委书记的干部被查。其他4人刘积福、赵智勇、陈安众和谢来发。

姜志刚获刑十五年

10月23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姜志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姜志刚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志刚利用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管理二局副局长、局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北京市政协副市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特许经销商资格、项目招标承揽、业务合作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98万余元。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姜志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姜志刚系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并具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姜志刚,1960年8月出生,江苏东海人,北京航空学院高空设备专业本科、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姜志刚是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姜志刚曾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五局副局长,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管理二局局长等职。2011年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2013年5月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7年4月,他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同年兼任银川市委书记,2021年1月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2023年3月,姜志刚官宣被查,8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9月18日被逮捕。

今年1月18日,姜志刚被公诉,6月20日出庭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