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通过刑事手段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是向社会公众传达一种信号:法律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的权威,任何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10月22日上午,由鹤壁市浚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齐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在浚县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浚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洪涛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赵长翠、政协委员张善伟受邀旁听庭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庭审中,卢洪涛围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高质效办好刑事案件、有利于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等角度深刻阐明了该案被告人确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的意见,并对被告人齐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全面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被告人表示认罪服法。

庭审结束后,浚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庭审评议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庭审效果、办案理念、检察机关的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评议,肯定了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此次听庭评议活动对于扩大案件办理效果、拓宽司法监督渠道的作用。同时建议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加强对基层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