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每当发生重大的政治变动,也就是“改朝换代”,新政权都会向外部发出建立新的“华夏世界秩序”的信号。
周边国家需对中国政权的这种变动作出回应,重新调整并获得在“华夏世界新秩序”中的位置。
其中,一种象征性的行为是换印行动。
在明清之际,与明朝有朝贡关系的国家要与清朝建立关系,需要上缴前朝所颁王印,换取新朝所颁印信。
这些国王印从钮式而言,清代属国国王印主要采取驼钮形制,朝鲜国王印的钮式则采用龟形。驼形、龟形,都象征属国恭顺教化与臣服。
从印文文字使用来说,清代入关前颁发的属国王印,只有朝鲜一国,其文字也只采用满文。顺治入关后,所有属国王印的文字种类均改用左满右汉双体文。
朝鲜、琉球、安南、暹罗等国家初次接受清朝册封时,清政府都要求把明朝所颁王印缴回之后才能领受清政府新铸的国王印。
有时,如果属国有特殊理由不能缴回前朝旧印,需要作出特别说明并得到清朝认可方可颁发新印。
(历代中国统治者都有向边疆附属民族和周边国家赐印的惯例。中国朝廷颁给属国王印是双方建立朝贡关系的重要标志之一。清代继承了历代中国向属国颁赐王印这一传统。)
清朝向属国颁发王印,大致有以下的规定和用法。
一·清代属国王印的材质:
明代的属国王印材质有三等:“曰金、曰镀金、曰银。”。
在清朝的爵位等级序列中,金印为亲王、亲王世子级别,而镀金银印属于郡王级别。朝鲜国王金印规格与亲王世子相同,其他属国国王的镀金银印则与清代郡王同级。
清代的属国王印多为镀金银质,只有朝鲜国王印是金质。
只不过,朝鲜王国一直悄悄在自己家宣称“崇祯”年号。并且在清朝衰败之后,抗日失败,朝鲜被日本无情占领,后世韩国拍的电视剧还要“贴金”他们的王朝,称李王妃闵慈英为明成皇后。实际上根据历史制度来说,朝鲜王族大致等同于亲王世子的地位。
铸造镀金银印,需要纹银180两,十成金叶1两2钱。
因此一颗镀金银印的重量,大约为5.7公斤重。
缅甸史料记载,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乾隆朝赏赐给缅甸的属国王印为3缅斤(10磅)。
清代赐给南掌国王的王印,据史料记载,其重量为5.9公斤,这与我国文献记载的镀金银印重量为5.7公斤的数值基本相当。
清代的属国王印除了王印本身之外,还包含存放王印的印匣以及包裹印匣的黄绢,这些“耗材”都由工部供应。
关于清代外国王印的实物,由于清代官印的“缴销制度”,上缴回收到清廷的属国王印都已销毁,所以很遗憾,中国方面没有一颗货真价实的属国王印。那么在海外其他属国的国王印,它们的去向我们下文将会讲述。
二·属国改朝换代时的属国王印更换:
安南在清代时期,经历了后黎朝后期、西山朝和阮朝3代。
清朝曾经6次颁发属国王印给安南,其中有4次是因安南国内政局动荡和不同政权之间交替而颁印。
暹罗在清代经历了大城王朝(阿谕陀耶王朝)的后期(1643一1767年)、吞武里王朝(1767一1782年)和曼谷王朝前期(1782一1911年)3个时期。
清政府给暹罗的大城王朝和曼谷王朝分别颁发过新印。
南掌在雍正七年(1729年)与清代中国建立朝贡关系。
乾隆五十九年,温猛怀疑怒乍加害于己,遂遣使内投云南,向清廷求封。
嘉庆十四年,越南嘉隆帝阮福映“以温猛曾受清敕、印,送之北去,使自为之谋。乃命移书于清,送温猛于凉山关伫候。清人以温猛不能自立却之而收其敕、印”。
三·属国接受王印的意义:
在当时社会,王印是属国获得“天朝符命”的象征和属国政权合法性的来源!
中国颁发的王印到达属国时,该国国王亲身出城恭迎。
国王印对于属国的功用在于“传世”,在于政权绵延传递的合法与正统。
王印是属国获得国际生存合法性的主要来源。获得从中国颁发的国王印是与中国建立正式朝贡关系的开始,是该国臣属中国的标志。
在朝贡体系下,属国接受中国颁赐的国王印不仅不是屈辱的象征,而且是外国政权竭力获取的政治资源。
(所以在遇到了没接受册封的英吉利这样的国家之后,清朝有点儿懵了。)
王印还是属国进入中国朝贡的凭证之一。
任何属国递交中国皇帝的各种朝贡文书都要钤上清朝颁赐的王印。
朝贡文书加盖王印之处以朝鲜发往中国的表、奏、咨文为例。
例如,朝鲜政府在发往中国的朝贡文书上加盖王印,有的并非使用真印钤盖。
但为了使文书中的印迹清晰美观,朝鲜方面宁可由承文院、校书馆的篆文书写官摹写或由图画署画员摹画王印。又或者,属国的朝贡文书如果没有加盖王印,文书的合法性将受到中国政府的怀疑。
有一次,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暹罗郑昭进贡中国,由于前朝的王印遗失(天高皇帝远,他们很大胆),表文没有加盖属国王印,在文末不得不作了特别说明:“昔勘合例盖驼钮印,此番觅该驼钮印不得,暂盖象首印为凭。”
四·清廷颁赐王印的意义如下。
对于中国而言,颁发国王印给属国,同样也有重要意义。
一个正统中国王朝的空间合法性,不仅体现在国内地理疆界方面,在外部世界拥有属国,也是中国王朝在空间方面的合法性标志。
以下图片为琉球相关的情况为例。
拥有颁发王印给其他国家的权力是中国“拥有天下”的标志之一,是中国统治世界其他国家的象征。
在复原的康熙帝赐给琉球国王的“中山世土”的御匾上,正中钤有满汉双文的“康熙之宝”。在复原的雍正赐给琉球国王的“辑瑞球阳”的御匾上,正中钤有汉文“雍正御笔之宝”。在复原的乾隆赐给琉球国王的“永祚瀛壖”的御匾上,正中钤有“乾隆御笔之宝”。
属国王印制度,还代表着中国王朝的“王化”政策,通过颁发王印而非武力征伐,以达到“教化远人”的目标。
五·越南、琉球、朝鲜等国王印的灭失:
近代殖民国家对中国颁印给属国的含义也有深刻的认识。这是他们做梦都想取而代之的权力,也是他们不远万里来侵略的目的之一。
因此,殖民国家在吞并中国的属国后,首先要销毁中国颁发的属国王印。
越南王印销毁于中法战争之后,另一属国琉球的王印,也大致以同样的方式被处理掉了。
法国征服者要求越南政府把清朝颁发的封印交给法国。对于法国的要求,越南不敢违抗,只能建议销铸。法国官员最后同意,但提出必须在条约互换时销毁,否则条约规定内容作废。越南方面只得在祭告世庙后,把王国封印交于法方,与法国官员一起在法国使馆销毁了此印。
在销毁过程中,法国驻华公使、巴黎外交全权大臣巴德诺(Jules Patenotre)在顺化公使大堂当着阮文祥、范慎遹等诸签字大臣的面熔化,越南兵部尚书尊室说深感亡国之辱,他号泣大呼,想离开现场,被法兵阻挡,武力胁迫令他看完整个过程……
销毁国王印标志着越南作为中国属国身份的彻底丧失,中国对越南失去了主权。
另一方琉球的情况:光绪五年(1879年),日本向琉球秘密派出军警人员,使用突然袭击方式,在首里城命令琉球王代理今归仁王子交出政权。
三月十三日,日本悍然宣布“废琉置县”,即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六月十四日,日方大肆抢掠中琉往来的文书、文物和宝印,以及琉球国的政府档案!
“讵意日人于六月十四日(阳历八月一日)率领巡查兵役,突入世子宫,先将各门紧闭,迫索历朝颁赐诏敕。此乃小邦镇国之宝,虔诚供奉,岂敢轻以示人。当即再三恳说,日人不听;各官与之据理争论,日人大怒,立召巡查数十名,毒打各官,直行胁去。至天朝钦赐御书匾额、宝印,亦恐被其夺掠,百方谨护,忧虑滋深。”……
这就是欲亡其国,必先亡其史!
日本侵略者除了通过销毁和隐匿明清两朝颁发给琉球的诏敕,并且还企图寻找清廷颁发的御书匾额、宝印这些历史物证,妄图泯灭琉球王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历史记忆。
琉球的经历历史背景如下。
自洪武十六年(1383)起,中国与琉球的藩属关系历经五个世纪。至1609年,日本开始对琉球进行侵略,至1872年将琉球纳入日本的“内藩”,1879年正式侵占琉球。
在甲午战争前,清政府与日本曾就琉球问题展开多番谈判,但未能取得成果。
直至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不仅失去了对琉球的发言权,还被强迫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
1945年,日本在二战战败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规定其必须放弃侵略所得土地,仅能保留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随后美国对钓鱼岛及琉球实施“托管”,但1970年美日签订《美日旧金山和约》、私相授受,日本窃取琉球(今冲绳)及中国钓鱼岛。
尽管琉球群岛的主权未定,但中国始终未承认日本对其主权,且二战后亦一直存在“琉球复国运动”,琉球本土也有很多仁人志士一直在为此奔走,泣血相告。
中国最后一个属国朝鲜的属国王印,被日本在朝鲜的占领军没收。当然,他们掠夺走的是明清两个朝代的王印和其他历史物证。光绪二十年(1894年)日军占领汉城之后,朝鲜国王派遣闵尚镐化装穿西服搭轮船前往中国天津,向北洋大臣李鸿章控诉日本:“五百余年中朝御赐印物,日尽收去。”
六·王印的特殊用途:
在中国历史上,颁发给属国的印信,在特殊情形下,也是属国与外来侵略势力做斗争的有力工具。
19世纪下半叶,英国加紧了对我国西藏邻部布丹的入侵步伐。为抵御英国的入侵,光绪十五年(1889年),布丹首领请求清廷向其颁发印信。在奏书中声称:该部本系大皇帝属下边藩,只是“布属部长及办事之人向未得蒙赏有印信,不能见重于人”;“今求驻藏大臣邀恳圣恩,赏给部长及东西两路办理部务之人敕书各一道,并办事印信各一颗”;如果“俯赐允准,小的布属官民自应仰体鸿恩,诚心顾念黄教,力守边疆,可无他患。如外洋人之心但有不法,即当力为堵御”。
清廷在光绪十七年(1891年)十二月向布丹颁赐了“布坦部长诺们罕印”、“办理布鲁克巴事务东路奔洛正扎萨克印”和“帮办布鲁克巴事务西路奔洛副扎萨克印”等三种印信,但也只是强弩之末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厦将倾的清朝被列强欺辱,树倒猢狲散。周围的属国分崩离析,那些承载着曾经风华和荣光的国王印也就消失在了历史的背影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