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离婚时最起纠纷的当属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配,然而当下,不少家庭里面都有一只或者以上的毛孩子,或是猫猫或是狗狗。夫妻双方都对宠物抱有极深的感情,一旦离婚时难免会陷入纠纷。

网友咨询:

婚内养的宠物狗,离婚后归谁?

刘明磊律师解答:

生活中,很多人已经把宠物当成了自己的亲人、朋友。在这个意义上,宠物已不仅仅是一个“物”,更是人们对“轻松”“温暖”“安慰”“陪伴”等情感的精神需求和心灵寄托。在双方都想要宠物所有权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都是追求情感价值,法院一般都是会先主持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法院一般会考虑该宠物是由哪一方购买、日常由谁陪伴、照顾以及双方是否有时间照顾宠物等因素,来决定宠物的最终归属。未获得宠物抚养权一方也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因离婚后宠物的分割具有特殊性,可以参考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规定,没分到的一方也可以进行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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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磊律师补充: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刘明磊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现为中国西安法之林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金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各种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为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