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不配合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中建四局华南公司)作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方直学林府项目(下称学林府项目)原施工总承包单位,由于不配合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资料,致使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严重滞后,造成购房人权益和地方稳定风险问题严峻。今年以来,已有多批次累计几十名购房群众因该项目延期交付,通过不同渠道向政府及主管部门进行信 访投 诉。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已于2024年8月约谈中建四局华南公司,并于9月初向中建四局华南公司发出《警示函》,要求该单位于规定时限内完成配合学林府项目验收工作,但该单位一直无实质性措施配合推进项目验收工作。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遂提请市局协调处置。

10月9日,我局组织各方召开约谈协调会。经会议协调,各方就学林府项目加快办理竣工验收工作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中建四局华南公司在会上明确表示愿扛起央企责任担当,将积极配合后续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其在学林府项目施工部分的相关验收资料,但会后采取行动迟缓,直到10月18日才提供部分资料。经核对,中建四局华南公司提供的资料属于每个分部分项验收的一小部分资料,无法按验收要求组卷完成其参与建设部分的任何一项分部分项验收。经核查,很多资料需中建四局华南公司主动对接相关单位配合提供,包括区检测站和区混凝土搅拌站等,但中建四局华南公司在工作对接方面不够积极主动,且施工期间的工程建设资料不完整,未及时归档,造成竣工验收资料缺失较多。

中建四局华南公司在接受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约谈后言行不一致的做法,侵害了购房群众切身利益,加大了属地政府维稳压力,性质较为恶劣。鉴于中建四局华南公司在学林府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过程中的态度和表现以及造成的影响,我局决定依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附件3企业扣分标准3~1建筑业企业(施工)扣分标准第90项,对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处以诚信扣分20分。请我市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引以为戒,严格贯彻落实中 央关于“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胸怀社会稳定大局,心系人民群众,站稳人民立场,坚决扛起企业责任。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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