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永宁县公安局

发布两则协查通告

01

协 查 通 告

9月21日13时59分,毛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在翡翠城西门向北100米处右转弯时,与一辆白色四轮老年代步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白色四轮老年代步车驾驶员沿109国道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方向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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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向社会各界征集线索,并敦促该驾驶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知情群众请与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取得联系。

办案民警:

郑警官:19809519928

赵警官:17795321336

02

协 查 通 告

9月1日17时35分,崔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银子湖街西侧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银子湖二区与三区中间向东左转弯时与一辆蓝色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身穿红色外套的三轮电动车驾驶员沿银子湖街机动车道由南向北方向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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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向社会各界征集线索,并敦促该驾驶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知情群众请与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取得联系。

办案民警:

金警官:19809519951

赵警官:17795321336

来源:平安永宁V

编辑:王瑜婧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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