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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社会治安重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杨某和段某坤偷渡境外从事电信诈骗活动,该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被告人段某坤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案件回放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2002年7月出生,大专文化,云南省楚雄市人;被告人段某坤,2001年2月出生,大专文化,云南省楚雄市人。

2023年2月初,二人结伙偷渡至缅甸,进入诈骗公司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后因缅北战乱,二人逃离,并于2023年11月从缅甸南伞口岸入境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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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干诈骗 险些丢命

“你为什么要偷渡?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庭审中,法官询问被告人杨某。

“我听信境外可以‘高薪’,偷渡到缅甸进入诈骗公司后,被分在不同的组进行电信诈骗,做得不好会遭到毒打、被电、被关小黑屋、不准吃饭、被枪威胁……”被告人杨某陈述。

法庭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杨某、段某坤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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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境外不是天堂,祖国最安全。面对境外务工的高薪诱惑,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虚假招工信息,避免陷入跨境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或团伙的圈套。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与涉赌、涉毒、涉诈等违法活动,切勿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

来源:三穗法院

审 核 :赵映 金晶 汪怡潇

编辑:沈重阳 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