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案释法丨拖欠工程款,农民工欠薪

案情简介

总包方江苏恒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洲镇泰西村华润光伏升压站土建工程的项目发包给上海森荃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上海森荃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再分包给邓某进行施工,后上海森荃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邓某因工程队退场问题引起矛盾纠纷。

调查与处理

7月8日邓某和唐某(上海森荃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的公司代表)到中洲镇综治中心反映在中洲镇泰西光伏升压站土建工程务工时产生的工程纠纷,并反映退场未对10多名工人(预算10万元左右)进行工资结算的问题;镇综治中心收到信访人调解申请后,当天在综治中心调解室就工程纠纷、农民工欠薪问题进行调解,工作人员了解完事情的前因后果,针对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合同对双方进行解释说法,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经调处,当天三方达成共识签订协议,总包方委托海森荃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一次性支付邓某的工程款(包括工人工资、现场所有材料、工具费、生活费、集装箱等所有费用),共计捌万叁仟元(¥83000.00元),次日邓某收到全部工程款,双方解除劳务关系,邓某自愿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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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镇工作人员在对矛盾双方进行调解

法律分析

本案是典型的工程纠纷引起的农民工欠薪的问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根据《条例》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释法、普法,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成功解决农民工工资结算的问题,同时根据劳务合同,理清双方权利和义务,从而解决工程纠纷矛盾。

典型意义

调处解决好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矛盾,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至关重要。这不仅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及时清偿,能缓解农民工经济压力,避免社会冲突,同时提升行业信誉,吸引优质劳动力。此举还能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增强政府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总之,解决拖欠问题,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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