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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印度最高法院作出一项判决,宣布包括北方邦、西孟加拉邦、中央邦在内多个邦的狱务手册违宪。
这些手册规定,以囚犯的种姓为根据分配囚犯在监狱的工作任务。低等种姓囚犯常被安排进行清扫、清洁下水道等“不纯洁”的工作,而高等种姓囚犯则常被安排到厨房、医务室等地进行“纯洁”的工作。
最高法院认为,这些规定不仅违反了基本的生命和平等权,同时也违反了禁止歧视和废除贱民制度等宪法规定。
此诉讼最先是由记者苏坎亚·尚塔(Sukanya Shantha)提起的。此前,她曾在新闻网站The Wire上发表了一系列报道,揭露了她在调查中发现的监狱中的种姓歧视和隔离现象。
苏坎亚在诉讼中强调,好几个州的狱务手册不仅没有遏制、反而助长了此种不平等行为。
审理此诉讼的法庭由首席大法官D·Y·钱德拉丘德(DY Chandrachud)主持,其余成员有法官J·B·帕尔迪瓦拉(JB Pardiwala)及法官玛诺基·米斯拉(Manoj Misra)。法庭表示,按照囚犯的种姓决定其进行“纯洁”或“不纯洁”的工作,违反了印度宪法第15条。
印度宪法第15条规定,禁止基于宗教、种族、种姓、性别或出生地的歧视。
为在三个月内解决监狱的种姓歧视问题,最高法院作出指示,要求所有邦和中央直辖区都要在三个月内,根据此次判决修改当地狱务手册,同时删除囚犯信息登记册中有关囚犯种姓的详细信息。
此外,最高法院还要求有关部门在同样三个月的时间期限内,修订2016年颁布的《狱务示范手册》(2016 Model Prison Manual)及2013年颁布的《监狱和惩教示范法》(2013 Model Prisons and Correctional Services Act)。
值得注意的是,法庭在判决中,提到了“被解除宣判的部落”(Denotified Tribes)一词。
法庭认为,狱务手册的种种规定强化了社会对“被解除宣判的部落”的刻板印象,容易导致个人的不良或犯罪行为被上升至群体特性,使同一种姓的其他人无法有效地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
“被解除宣判的部落”是由“犯罪部落”(Criminal Tribes)演变而来的。
英属印度时期,英国殖民者发现印度存在许多以种姓、部落为特色的犯罪活动。为遏制此类犯罪活动。
1871年,英国殖民政府正式颁布《犯罪部落法》(The Criminal Tribes Act)。
自此,这些部落就开始受到来自法律层面的种姓歧视。
该法令将许多部落冠以“犯罪部落”之名,要求属于这些部落的成员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警局汇报自身近期的活动情况,否则将受到指控。
《犯罪部落法》于1949年被废除,“犯罪部落”也成为了如今的“被解除宣判的部落”。
然而,法律上的平等与现实生活的平等仍有天壤之别。
即使在法律上解除了对这些部落的歧视,相关的不良印象早已深入到社会生活中,这些部落成员在日常生活中仍然受到了区别对待。
“被解除宣判的部落”成员被任意逮捕的案件早已屡见不鲜,监狱中这些部落成员会受到何种对待,也是可想而知了。
在不少人称此项判决具有历史性意义时,也有人称这样的工作最终也只是徒有其表。
就像尽管《犯罪部落法》已然废除,而“被解除宣判的部落”仍然受到区别对待一样,有人认为将种姓从囚犯登记册中删除或修改狱务手册无法真正起到杜绝歧视的作用。
一方面,他们认为这样的行为过分简化了该问题。法庭忽视了重要的一点:在印度,种姓是一种深深根植于思维和生活中的社会身份标识,这层身份标识是无法真正被删除的。
最直观的一点,印度的不少种姓是可以通过人名识别的。所以,仅仅是不记录囚犯的种姓,是无法真正隐藏该囚犯的种姓部落的。
另一方面,他们认为,这样的改动不仅没有解决监狱的种姓歧视问题,反而导致它变得更难解决,这与上面提到的问题是息息相关的。
删除囚犯的种姓信息,不代表囚犯的种姓身份就无从得知,但是在外表看来,这层信息却也的确是被隐藏的。
因此,当种姓歧视再度发生时,相关人员却有了脱罪的借口。换句话说,
表面看来,种姓不再是囚犯遭遇歧视的原因,尽管实际上种姓歧视仍然存在。这样的改动,不是将监狱中的种姓歧视问题解决了,而是隐藏起来了。
从某种角度来说,真正的平等应该是在知道各自种姓身份的情况下,不同种姓的人都仍然能得到平等的对待;
而不是在无法做到真正隐藏的情况下,要求所有人隐藏自己的种姓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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