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跟女朋友准备去青岛旅旅游,女朋友提前在网上订好了民宿。下了高铁准备去民宿放行李的时候从门口看到了这个告示。友友们,这说的该不会就是我们订的民宿吧?我们要不要取消订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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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这个民宿门口的“海报”。这估计是当地小区业主的警告。

民宿,我们不欢迎你
开在封闭住宅小区的不叫民宿,叫黑旅馆!
严重影响正常居民的生活,坚决抵制!
欢迎大家来青岛旅游,
但是希望大家都去住正规酒店不要订所谓的“民宿”。

而下面一个防撞条上,卓越物业的字样显得格外打眼。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有网友质问,正规酒店搞不过黑民宿,正规出租车搞不过依靠黑平台的黑网约车,正规实体店搞不过假货泛滥的淘宝和拼多多,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有网友分析,民宿是对正规酒店的绝对冲击。第一民宿是个体户不交税,第二民宿不会给你上社保,第三民宿不用像企业交各类费用,第四民宿不会加入工 会,会费也省了,第五个人隐私无保障,第六防火等级没有酒店高。当然扰民是必须的,比如我现在的楼下,楼上屋子当民宿,楼下车库当住宅,半天打麻将晚上组织人唠嗑,真是热闹非凡。

有网友表示,民宿能存在就说明他有生存的土壤,同等价格民宿提供的环境更好,所以他才能活下去,否则谁会和自己的钱过不去,不去所谓的正规旅馆。

有网友评论,你这个就是卓越维港吧?还不如去卓越屿海呢,维港是居民小区,屿海那边是商业的而且屿海离金沙滩更近,这个季节民宿和酒店价格差不多,有的甚至一间房一天才几十了。

  • 这起事件的发生,其实就是小区内开民宿是否合法的讨论。那小区开民宿合法吗?

将自己的空置的住房改成民宿对外出租,但租客行为严重影响邻居正常生活,邻居可以诉请“停止经营”吗?

在今年5月,有媒体报道,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例,判决“住改商”业主停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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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同样是小区居民集体投诉,不认可,继而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将住宅改为“民宿”出租,不同于整体出租,房屋由固定一个租户变为宾馆式商业经营(人员具有流动性、不特定性),该行为属于将住宅用房变为商业用房。

这种“住改商”行为,给小区门禁安防、电梯维保增加额外负荷,实质上是让其他业主平摊被告的经营成本,对其他业主显然不公平。此外,“民宿”租客带来的生活噪音,必然比单一租客更多,更影响相邻业主的起居生活。即便被告的经营行为已向相关部门报备,但其“住改商”行为未取得相关业主的一致同意,故原告刘某等人作为利害关系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经营性用房行为

法院最终判令,张某停止将案涉房屋开办民宿的经营性用房行为。二审维持原判。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小区内开民宿,只要小区居民不乐意,是有权要求叫停的。比如上述青岛这个小区,该小区居民就可以集体起诉,让开民宿的业主停止侵权行为。而不仅仅是张贴海报,这种方式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真有作用,这个民宿早就开不下去了。

总之,任何商业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如果一味地只考虑自己利益,而忽视他人的感受,很容易被反噬。要知道,群众的力量一旦聚拢,那就是巨大的压力。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