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0月18日,一网友发布视频称,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春晖学校发生一起校园冲突事件,导致一名13岁学生身亡。
10月13日,13岁的孩子小孙在一所安徽淮南春晖学校被同学殴打致死,而且这名孩子是其他学校刚刚转学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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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小孙与打死自己的几名初二男生有过约架,只不过校方及时发现,制止了校园内打架斗殴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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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约架被校方制止后,悲剧就不会发生,谁知当天晚上21时许,小孙独自一人去了打人者宿舍,结果被那几名男生活活殴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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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记者采访报道,该校有工作人员称,17日下午,该学生家属已和校方签署协议,双方达成和解。至于涉事的五名学生如何处置,该工作人员称公安机关已介入,“公安已经介入了,肯定要给他们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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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认为,命案不存在赔钱私了!命案就算当事人不起诉,也会有公诉人公诉!如果命案能赔钱私了,那就给群众一个非常可怕的认知:杀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赔钱,这样一来,那是不是有钱人随随便便就可以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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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感慨,国家法律对学校命案难道是摆设吗?太恐怖了吧,出了命案,随随便便达成协议,请问孩子在学校还有安全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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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这是河北邯郸三恶魔杀害王子耀案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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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质问,我不明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被霸凌者?还是保护霸凌者?气死人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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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有网友爆料,赔了150万,可怜的孩子,就这样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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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据小孙(受害者)父母描述,孩子刚转到春晖学校就读才一个多月的时间。如今正是一学年的上学期,小孙又是读初一,正好从小学六年级毕业后,直接升入初中学校即可。为何他只在新学校短暂学习,中途要转到春晖学校呢?而且还是一所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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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作为转校生,在和同学的熟悉相处上已失了先机。去学校才一个多月,连自己班上同学都还没认全,为何会招惹到高自己一年级的初二学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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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小孙是一个新转校生,客观来讲没有初二老生“势力庞大”,他又是如何组织人手,去和初二男生公开约架对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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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约架是校方给出的说法,当时情况如何?并没有细说。倘若是小孙一人单刀赴会,那就不是约架了,是妥妥的送上门挨打!这是不是脑子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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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值得有关方调查清楚,对于该校后续的治安环境及教学秩序的维护和治理,肯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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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关于校园霸凌斗殴等恶性事件屡见不鲜,甚至有死亡案例。就包括知名的邯郸三学生蓄意杀害同学案,被网友反复提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这是网络舆论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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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舆论达成的共识认为,“法不能为不法让步”。如今,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部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时候提上议程修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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