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CHA
福安市首例职务犯罪
“自洗钱”案
福安检察
10月25日,福安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卓某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依法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当庭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行为正式入刑,将洗钱犯罪主体扩大到上游犯罪的实行犯,即行为人实施贪污贿赂、毒品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后,掩饰、隐瞒其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不再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应当与其实施的上游犯罪进行数罪并罚。
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行为入刑后,福安市首例职务犯罪“自洗钱”案。庭审还邀请数十名机关干部参与旁听,通过法庭教育将职务犯罪庭审转化为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法、以案示警,真正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下一步,福安市检察院将持续保持对腐败犯罪和洗钱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势,切实发挥以案促廉、以案释法的作用,持续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方”的社会效果。
文案:第二检察部 陈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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