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镜哥。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无论是判决结果还是余华英上诉。
今天中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然而,在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这个举动无疑又可让她在这个世界上多苟活几日,因为她知道,自己注定逃不过一颗子弹的惩罚,所谓的上诉,无非是利用法律来偷取一些生存的时间。
庭审现场,受害人之一的杨妞花现场旁听了整个过程,杨妞花表示:“这次宣判过程中我第一次看到她全程低头,手还微微发抖,我能够看出来她这次真的害怕了,但是她依旧没有任何的道歉,她没有任何犹豫,法官提问后她立刻表示上诉。”
从现场画面可见,除了杨妞花之外,法庭内外还有很多受害人家属和其他寻亲者,他们大多身着印有丢失亲人头像的上衣,想在这一举国关注的案件外寻求找回亲人的一丝曙光。
余华英其实早就该死了,她之所以能活到现在,恰恰是其更多的犯罪事实被掩埋救了自己。
早在去年,一审法院便判决了余华英死刑,只是贵州高院接到上诉后,发现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作出了重审决定。
也就是说,不是法院认为余华英不该死,而是余华英还隐藏了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
结果是,余华英最终被证实共拐卖了17名儿童,比一审时的11名整整多了6个孩子。
可见,余华英自始至终都没有真正地认罪悔罪,她也知道,11个和17个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自己之所以上诉,就是想多看几个日升月落而已。
对于余华英来说,这残存的时光或许是一种胜利,但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这几日或许是另一种心理煎熬,每一次审判和上诉都是对他们的二次伤害,余华英的每一次反抗,都让受害家庭的伤疤再度被揭开。
事实上,选择上诉是余华英内心最后的挣扎,她仍然希望有奇迹发生。然而,随着法院的宣判和社会舆论的持续关注,结局早已注定。
余华英不死,天理不容。
对于那些被余华英拐卖的孩子和他们的家庭来说,余华英的死刑不仅仅是对她罪行的惩罚,更是一种迟到的正义的体现,是给受害者心理上的一种抚慰。
同时,这项判决也向社会释放出清晰的信号:国家和社会对拐卖儿童的罪行绝不容忍,法律对这种行为毫不妥协。
余华英的死刑判决不仅结束了她的个案,更应成为社会对正义呼声的回应,敲响警钟,震慑那些潜伏在阴暗角落里的罪犯。
愿天下无拐,正义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