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王大为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宁政函【2024】89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大为同志评定为烈士的请示》(吴政发【2024】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相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评定王大为同志为烈士。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王大为,生前系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局长,199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民警、派出所所长、副局长,孙家滩分局政委、局长,四级高级警长。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获得个人嘉奖3次,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期间,王大为连续作战,始终坚守在一线。7月20日晚,王大为带队抓捕持刀犯罪嫌疑人时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0岁。而执法记录仪里那句“有我在,你们别怕!”成了王大为牺牲前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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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人已去,忠魂犹在。

来源:平安宁夏

编辑:杨春晖 监审: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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