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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以案示警

近日,由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德市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原副院长、宁德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朱某某受贿案在古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支持公诉,县卫健局、总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等单位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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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朱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承揽、验收及钱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医疗器械经销商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3.3万元,用于借款给亲友、购买车辆、日常开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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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人准确把握庭审节奏,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发问,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结合案件深入剖析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融合法理进行了警示教育。最终,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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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是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通过现场观摩旁听,深刻认识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守住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的重要性,以及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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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阶段,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能,进一步提升出庭公诉能力,发挥职务犯罪庭审观摩带来的警示效果,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撰 稿:第二检察部 刘 晨

编 辑:郑朋林

内容审核:黄 丹

发布审核:王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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