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央视记者刚刚获悉,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案情回顾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
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恶不断被揭开。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余华英,1963年12月29日出生,女,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人,“杨妞花被拐卖案”嫌犯[1]。曾因卖亲生子尝到赚钱甜头,后长期在贵州、重庆等地流窜,拐带多名儿童到河北邯郸等地出卖[2]。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余华英和丈夫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三年。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其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向警方报案。2023年7月14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检方建议判人贩子余华英死刑。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2][3][4]。
2024年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
1963年12月29日,余华英出生在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一户普通人家,排行老四,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余华英小学读到二年级时母亲去世,随后便辍学回家务农。她17岁那年,父亲去世。
1984年,时年21岁的余华英在云南大理游玩时结识了重庆大足籍男子王某文。后两人结婚,王某文把余华英带回了老家。在大足,余华英重新办理了户籍,并拥有了以“510230”开头的身份证号。
1987年1月,刚满23岁的余华英生下女儿王梅花。“两口子都不是勤劳、肯吃苦的人,王某文还在外面搞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俩的风评并不好[6]。
卖私生子
1992年,王某文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母女俩断了生活来源。为了生计,余华英把王梅花交给王某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则前往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打工期间,余华英结识了人称“龚木匠”的龚某良。龚某良比余华英大20岁。彼时的龚某良和余华英一样,都有家庭和子女。余华英在没有与王某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龚某良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
据余华英供述,当时两人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抚养这个孩子,加上是私生子,两人商量着把男婴卖掉。在龚某良的运作下,男婴被带到河北省邯郸市某村一个叫王某付的人那里,王某付又将男婴转卖。龚某良和余华英由此获得数千元报酬。
自此之后,余华英开启了长达11年的拐卖儿童犯罪之路[6]。
获刑八年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刑拘两个月后释放。
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和丈夫隐瞒真实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获减刑三年,于2009年执行期满获释。在余华英服刑期间,龚某良被查出患有癌症,于2008年病亡。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向警方反映了情况[7]。
据悉,其当年用假名“张芸”受审。受害儿童多数被卖至邯郸[1]。
立案调查
2022年6月6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杨妞花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24天后,余华英在重庆大足落网。
2023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对余华英提起公诉。6月9日,贵阳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由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侦查终结,经南明区检察院转至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贵阳市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7]。
一审开庭
2023年7月14日,贵阳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余某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1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合并审理。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余某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余某英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8]!
一审宣判
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余华英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虽有坦白情节,但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余华英认为量刑过重表示上诉。庭审中法院明确11名被害者均卖至邯郸[10]。
2023年11月21日,中国新闻周刊从被拐案当事人杨妞花处获悉,拐卖11名儿童、一审被判处死刑的“人贩”余华英案[11]。
被余华英拐卖的11名儿童均已找到。
1.受害者:蔡某胜,被拐时6岁
时间:1993年正月初七
地点:遵义市火车站。余华英给捡瓶子的蔡某胜以买糖吃为由带上火车,带到河北邯郸以4000多元卖给人家收养。
现状:2022年8月1日,经DNA比对成功。
2. 受害者:何某洪、何某青兄弟,被拐时分别6岁和5岁
时间:1993年8月21日
地点:遵义市南门关川黔路77号房屋家中。租住在附近的余华英和龚显良平常给孩子买零食吃,接近孩子,趁大人不在家之机带走两兄弟,带到河北分别卖出3800元和4200元。
现状:经DNA比对成功,但仍有一受害者不愿与生母相认。
3.受害者:肖某俊,被拐时5岁半
时间:1994年7月19日
地点:都匀市百子桥。余华英和龚显良以给年龄小的肖某俊买冰棍吃为由带走,带到河北以5000-6000元的价格卖给人家收养。
现状:2022年1月17日,经DNA信息比对成功。
4.受害者:原名杨妞花,现名李素燕,被拐时5岁
时间:1995年冬天
地点:贵阳市南明区麦秆冲附近租住屋。租住在附近的余华英以买毛衣针为由将她骗走,以3500元卖给邯郸一聋哑残疾人家当养女,养父对她不错。
现状:2021年5月14日,经多年寻亲、司法鉴定,杨妞花回贵州与姐姐相认。
5. 受害者:郭某德、郭某令兄弟,被拐时分别7岁半和4岁半
时间:1995年7月14日
地点:都匀市小围寨薛家村家中。趁大人不在家之机,余华英以给两个孩子买零食吃为由,将两个小孩带上火车,在邯郸分别以3800元和6500元的价格卖给人收养。
现状:2021年5月17日、7月5日,分别经DNA比对成功。
6. 受害者:王某龙,被拐时5岁
时间:1996年10月18日
地点:贵阳市东山仙人洞路口家中。租住在附近的邻居余华英故意接近孩子,平常她女儿和王某龙玩耍,趁大人不在家之机,将受害者拐骗至邯郸,以12500元的价格卖给人收养。
现状:2019年11月,央视“等着我”栏目组通知,经DNA比对成功认亲。
7. 受害者:柏某友,被拐时5岁
时间:1996年
地点:重庆市大足区西门街附近。被余华英的女儿叫去一起买水果,就被龚显良、余华英带至河北邯郸,以12000元的价格卖给人家收养。
现状:2019年12月4日经DNA比对成功,后自行到重庆认亲
8. 受害者:胡某兰、胡某北姐弟,被拐时分别8岁和6岁
时间:1996年7月3日
地点:都匀市西园村小河边租住的房子附近。当天余华英的女儿来找在家的姐弟俩一起玩,并叫姐弟俩到余华英家中玩,给他们零食吃,吃了零食的姐弟被拐骗至河北邯郸,以3000元价格将姐姐卖给人收养,弟弟卖给何方已记不清。
现状:司法鉴定比对成功,弟弟自己找回寻亲,但不愿叫生母一声“妈”,姐姐至今未与生母见面[12]。
二审开庭
2023年11月22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11月28日开庭二审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同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一案。
2023年11月2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上诉人余华英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被害人也到庭参加诉讼[13]。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余华英、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案件事实、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余华英进行了最后陈述,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14][15]。
发回重审
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16]。
又添新案
2024年2月1日,据媒体报道,余华英、王加文拐卖儿童一案又增添两起新案件,两名被拐儿童在22年前被拐走,其中,2002年在大理被拐的李聪,于2024年1月29日与其亲生父母DNA比对成功;另一名2003年在丽江被拐的儿童也已和家人相认,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17]。
重审开庭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拐卖儿童数量由原先的11名增加至17名。庭审从上午10时持续到下午5时30分许结束,出庭检察员仍建议判处余华英死刑。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审判结果于10月25日宣布[18][19][20]。
重审宣判
2024年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来源: 搜狗百科词条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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