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公务员体系中,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比如,县委书记、市委书记、省委书记等等这些不论级别高低,在公务员体系中都是领导职务。
而还有一种情况,我们在看新闻看电视的时候会遇到或者听到,那就是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乃至于三四级调研员。
尽管是非领导职务,或者说是职级,但相对应的也是有行政级别的。
那么,这些分别是多大的官呢?
我们先来说说巡视员。巡视员作为我国公务员体系中非领导职务中的一种门类,最初设有巡视员、副巡视员。巡视员相当于现在的一级巡视员,而副巡视员相当于现在的二级巡视员。
在我国,一级巡视员和二级巡视员只在地、厅、司、局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无论是一还是二级巡视员,都属于享受厅局级待遇的公务员编制。
其中,一级巡视员相当于正厅局级,二级巡视员相当于副厅局级。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二级巡视员(副巡视员)4年以上,二级巡视员则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一、二级巡视员顾名思义带有巡视监督的功能,主要权力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另一方面,一、二级巡视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压缩任职领导职务人员的编制和人数,为一部分有能力而无法晋升更高层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畅通了通道。
我们再来说说调研员。调研员与巡视员相类似,也是国家公务员的一种,只不过在级别上要低于巡视员,在行政级别上属于县处级这个级别。
调研员按照等级共分为一、二、三、四级调研员四个等级。按照晋升的惯例来说,一般而言,晋升一级调研员,需要任县处级正职或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晋升二级调研员,需要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调研员,需要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可以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位县处级正职领导短时间内没有特别合适的晋升上一个等级副厅局级领导职务的机会,那么这位领导可以先通过晋升一级调研员,而后再晋升二级巡视员来解决副厅级待遇的问题。也就是说,一级调研员属于“资深正处级或者大正处”。还有一种情况,这位县处级正职领导快要到龄了,没有特别合适的岗位安排,那么一级调研员也是一种相对比较合适的安排。
而二级调研员则也同样如此,大概介于强副处级、准正处级之间,通常对应正处级,成为“小正处”。三级调研员则属于“资深副处级”。四级调研员则属于“小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