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政府市长张谦的提请,于2024年10月22日决定任命:
潘磊庆为邹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1年)。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5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振华的提请,于2024年10月22日决定任命:
赵昊雯为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暂行办法》规定和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接受刘致学辞去代表职务请求的说明,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致学辞去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