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对不起我女儿,希望她以后好好读书——陈果(化名)落网供述词。

陈果犯案后立马潜逃,这期间他的压力非常大,回想着杀人经过,他每天都战战兢兢,看着警方的通报,又想起家人,陈果最终选择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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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6日,记者在四川仁寿县看守所见到了陈果,他个子不是很高,身上带有一些残疾,看上去就是一个老实的农村汉子,一些认识陈果的人都说他为人老实,不相信他会干出这么残忍的事。

谈起“杀人案”陈果非常后悔,若是冷静一点,也不会酿成这么大的错过,若是时间可以重来,陈果会冷静的跟她分手。

陈果,1956年出生在四川一个贫困的家庭,他从小就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懂事起就跟着父母在田地里面劳作,后来开始走出家门外出打工,但没赚到什么钱,反而还落下了一身的毛病。

先是左眼出了一些问题,看东西非常的模糊,有失明的症状,因为视觉不太好,左手的无名指在运作机器的时候被压断了,只剩下一截,因为身上的残疾,他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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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二十来岁不断的开始说亲,一直到40岁还是一个光棍,他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在外出打工期间认识了一个女子阿香(化名)。

1998年,他在四川威远县一个煤矿里面打工,因为离农村近,有时候需要打打牙祭、找点娱乐活动他们就去周边的村子逛一逛,陈果认识周边村子的一个妇女阿香。

阿香不仅有家室,还有自己的孩子,但她也不太安分,村子里面传出了很多流言蜚语;可陈果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遇到一个肯跟他过日子的女人,他也不愿意就这么放弃。

陈果跟阿香偷偷来往着,两人担心阿香的丈夫会出来搅局,又一块私奔了;阿香跟陈果回到了汪洋镇,过上了同居生活,由于阿香没有离婚,两人也办理不了结婚证,只是维持着同居生活。

陈果跟阿香确实过了一段非常幸福的日子,两人还生下了一个女儿小敏(化名),女儿的出生,让陈果有了一个盼头,他开始攒钱以后准备让女儿上大学,然而随着日子的推移,陈果和阿香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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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果想要安安心心过日子,但是阿香不是一个安分的主,2006年她认识了一个叫“曹三”的男人,阿香跟曹三也有不正当关系,阿香的怪异举动也引起了陈果的怀疑,质问她的时候她都没有为此打什么掩护,承认了跟曹三的关系。

陈果听了后自然生气,但自己早就该认清现实,当年他带走阿香的时候不也一样吗?

陈果是想要跟她分手,但又想起女儿年龄还小离不开母亲他也就忍让了下来,他默认了这种荒唐关系的存在,如果阿香只是跟曹三保持不正常关系,他还能继续忍让,然而阿香又跟一个叫阿虞的男人走到了一块。

阿香每天都在外面跟曹三、阿虞瞎混,她也没有工作维持这种开销,阿香就将主意打到了女儿学费上面,她偷了一部分学费跟着阿虞花天酒地。

陈果也发现了阿香偷钱,但阿香却跟他说想要钱就去找阿虞,两人争吵了一番,此事发生后,陈果就生了杀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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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国庆节放假,陈果从外面打工回来,刚进家门两人就因为各种各样的繁琐小事争吵,陈果愈发想要杀了她,于是在10月3日那天他从厨房拿一把菜刀放到卧室,但仔细一想,杀了她自己也要坐牢,他觉得为了这样的女人不划算,他就走出去冷静了一下。

当天下午13时,陈果返回租房,可刚一进门阿香就劈头盖脸的骂了过来,还让他给钱,否则就让女儿辍学,陈果是老来得女,自己辛辛苦苦赚钱,省吃俭用就是为了让女儿读书,阿香这么一闹让他失去了理智。

他抽出了藏在卧室里面的菜刀,对着阿香的脖子连续砍了好几刀,直到“人首分离”这才作罢,慌乱中他丢下了菜刀,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连忙潜逃,就在这一天下午,阿香的妹妹阿芬(化名)发现了姐姐死亡当即报警。

面对警方的追捕,年过半百的陈果心中十分明白,一直逃下去没有什么好结果,于是选择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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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第六十七规定:犯罪以后自行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但是陈果犯下了故意杀人罪,虽说是激情杀人,但存在分尸情节,已经构成了严重的故意杀人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果也因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在此案中,最可怜的还是小女孩,年仅7岁的她,一夜之间失去了双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