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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

现如今很多家长都给孩子报了兴趣班

但往往报班容易

发生纠纷后想要退费却没这么顺畅

市民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

为培养儿子的兴趣爱好

张女士为儿子小明(化名)

报名了一家机构开设的乐高兴趣班

小明开心地上完第一期课程后

张女士决定再次与这家机构

签订《课程服务协议》

并花费6200元

一次性购买了60课时的乐高课

有效期一年半

同时 协议中约定

小明上课的地点为无锡某中心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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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张女士的儿子仅仅上了2课时后

这家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吴某

便通知张女士要更换上课地点

张女士认为

上课地点变更后

她接送孩子上课路程随之变远

导致上课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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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是

新的上课地点

所在培训机构并非由吴某经营

而是吴某将其以前机构的学员

介绍到新的机构

由新的机构提供服务

于是

张女士找到吴某提出不再上课

并要求退还未上部分课时的费用5786元

但遭到吴某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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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双方无法

就退费问题协商一致

于是张女士将吴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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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钱!无锡这家培训机构

法官审判

据法院审判

张女士提出的退课退款

实质是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款项

吴某应将小明未上课部分培训费退还

后经法院调解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吴某向张女士退还课程费5000元

合同签订各方应当完整履行合同义务。教育培训合同,特别是接受培训的主体为儿童的交付培训合同具有一定特殊性,此类合同签订主体为孩子的家长,实际接受培训的主体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往往无法独立履行合同,需要家长接送、陪同,这种情况下,培训机构上课地点的远近、交通是否方便等因素往往成为家长选择培训班的重要因素。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教育产品时,应尽量选择正规可查的连锁培训机构,认真审查培训机构的教育资质和经营状况,避免出现教育机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事情至此

也算得到了解决

作为家长

您还知道在与培训机构签合同时

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欢迎留言

记者、编辑:朱颖一 责编:肖肖 编审:李铁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