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提什么“人人平等”,我觉得这些人不是无知就是贪心,总是把法律上的概念应用到生活中!

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听着很伟大很理想,但仔细想想那就不可能!你出生在美国,我出生在中国,他出生在阿富汗,这怎么可能平等?你爹是科学家,我爹是农民,他爹是富豪,这怎么平等?科学家的爹肯定辅导自家孩子学习,富豪的爹肯定把钱留给自己亲儿子,我能跟他们一样吗?

所以,“人人平等”就是屁话!也许,从人类刚刚降世的那一天,人人是平等的,但是经过这么千万年的斗争,每个人的知识、财富、权力都是不同的,怎么可能人人平等?你有钱了不留给自己儿子留给别人儿子?你是大学教授下班回家不教育自己孩子?你开个公司你儿子来面试我就问能跟别人儿子一样吗?

所以,没有什么“人人平等”,“人人生而平等”只是一种口号,在极为特殊的历史阶段可能存在,比如绝大多数人都一样穷困潦倒的时候,确实是人人平等的,因为大家啥也没有。

另外,在某些法律体制下,确实存在制度层面的人人平等。比如我国的刑法,贩毒肯定是要枪毙的,管你是哪国人家里多少钱。

在某些制度保障下,尽量做到人人机会平等,这也是非常难得的进步。比如举孝廉变成科举制。当然了,有钱人可以花钱请最好的老师,这也是一种不平等。所以打击私立学校,保障公立学校的教学质量,这也是一种努力。穿插分片划学区、学位摇号,这也是一种努力。没有办法绝对根除这种不平衡,但至少做到了尽力而为大方向上的机会平等。

在机会平等面前,有些人努力有些人不当回事儿,那就没办法了。毕竟绝大多数人生下来都是一个脑袋两只手,谁也不多谁也不少 ,这一点上是完全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