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地级市)是中共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简称,是市委的一个工作机构,为正处级,由市纪委代为管理,市委巡察办虽然是正处级机构,但市委巡察办正处级领导干部却不止一个。
市委巡察办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巡视巡察的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
2.统筹、协调、组织巡察组开展工作;
3.草拟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5.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6.分类移交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线索;
7对市委、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8.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巡察办的内设部门一般有:
1.综合文秘科。负责市委巡察机构日常运转工作;承办公文办理、安全保密、行政事务、后勤保障、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综合文稿起草以及巡察宣传等工作;承担市委有关会议议定事项任务分解工作;承担市委巡察机构党建工作等。
2.巡察指导科。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审核巡察报告、反馈意见等重要文稿;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县(市、区)巡察工作;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负责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及相关业务培训等。
3.督察整改科。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督察督办工作;承担市委有关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工作;负责巡察材料移交,审核整改报告,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等工作。
市委巡察办一般还下设有一个事业单位:市巡察服务中心,为副处级,主要职责是配合市委巡察办做好巡察服务工作。
市委巡察办一般设主任1名,为正处级,设副主任1名,为副处级;一般还设置巡察组组长4名,也是正处级,副组长8名,为副处级。总体来说,市委巡察办的处级干部是非常多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就有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