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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民政部举行“民政这五年”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张琳出席发布会,并就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成效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规范管理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民政部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什么计划安排?
张琳:近年来,民政部积极以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党中央、国务院对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作出决策部署。民法典、慈善法为社会组织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民政部出台健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等规章文件以及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系列行业标准,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是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重点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需求,培育发展一批社会组织,清理退出一批“无效低效”社会组织。截至2024年3季度末,全国共登记社会组织87.9万家,其中社会团体38.0万家,包括行业协会商会10万余家,拥有企业会员总数约770余万;另有基金会9700余家,社会服务机构48.9万家。鼓励在华设立国际介科学组织等一批国际科技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此外,大力培育发展面向基层开展服务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全国已达到270万家。
三是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社会组织未按期换届清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全国性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清理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水平。严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2019—2023年全国共办理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件37572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共处置非法社会组织6000余家。加快提升信用监管水平,构建全国统一的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累计归集4.1万家社会组织失信信息,初步形成社会组织全国信用“一张网”。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等工作,加快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社会组织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配合推进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引导社会组织持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更好助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本文来源:中国民政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