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韩建军)10月23日上午,由商洛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据了解,本次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范围主要涉及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和家装厨卫四大类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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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在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的,补贴1.5万元。可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个人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在汽车置换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在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不含变更登记,下同)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分档给予补贴。3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万元,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2万元,20万元以上的补贴1.5万元。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分档给予补贴。3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8000元,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万元,20万元以上的补贴 1.2万元。消费者在云闪付APP渠道进行申领,审核通过后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后,由银联商务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在家电以旧换新方面,个人消费者在9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参与补贴活动企业,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空调、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吸油烟机、家用灶具、热水器(含壁挂炉)、电脑等8类产品,可给予补贴。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领取消费折扣券,付款时直接冲减消费券相应金额,从而直接获得政府补贴资金。

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个人消费者在10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电动车并购买电动自行车,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给予补贴。1500元(不含)以下补贴300元,1500元及以上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以旧换新补贴。消费者在报名参与活动的商户处购买电动自行车,付款时会直接扣减300元或500元。

在家装厨卫焕新方面,个人消费者在10月14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智能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4类智能家居产品,烹饪机、洗碗机、消毒柜、净(软)水器、厨房垃圾处理机、太阳能热水器、生物质炉具7类厨卫产品,家具、卫浴、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7类旧房装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2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消费者在支付宝APP领取“陕西家装厨卫以旧换新”电子消费券,消费者付款时直接冲减相应补贴金额。

同时,市商务局还通报了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情况,截至10月20日,全市共上线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286家,其中汽车以旧换新商家22家、家电以旧换新商家173家、电动自行车商家13家、厨卫商家78家。全市家电以旧换新成交4044笔,交易总金额1738.8万元,补贴332.2万元;受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196辆汽车,其中审核通过44辆、补贴8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