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是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收容、治疗、康复护理、野化训练等方法,使救护动物健康回归野外环境,切实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

一、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基础能力建设

2021年以来,我市各级林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财政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共988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鸟类集群活动区监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站)提升改造建设工作。目前,我市已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7家,分别为市回民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动物园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新城区古路板野生动物救护站、土左旗野生动物救护站、赛罕区野生动物救护站、清水河野生动物救助站、新城区野生动物救护站。各救护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设施建设、加强专业人员配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救护流程,遵循就地就近原则,科学实施救护。自开展收容救护工作以来,各收容救护机构累计救护包括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鹳、大鸨;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灰鹤;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狍子、赤麻鸭等野生动物共660余只。

二、加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宣传力度

市县两级林草部门充分利用“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各大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活动,发挥网络平台、新闻媒体、手机APP等宣传方式,持续增强公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疫病群防群控观念,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理念,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野生动植物救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激发公众主动送交发现的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野生动物,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我市接诉即办平台共收到76条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线索,各救护机构均第一时间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隔离检查、检疫,对受伤或患病野生动物进行治疗救助。

三、强化联合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

市县两级建立健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度定期召开局际联席会议,形成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以“清风行动”“网盾行动”“春秋冬季候鸟保护”“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食用、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清风行动2024”期间,全市各部门累计出动巡护人员2202人次、车辆478台次,监督检查各类场所144处,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8起、行政案件1起,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07件、工艺制品297克,涉案价值45.573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