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
法新社提问,有报道称,大众汽车集团(中国)首席营销官因吸毒,在拘留之后被中国驱逐出境。外交部能否证实并提供更多细节?
“据了解,大众公司的这名人士因为吸食可卡因被中国的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遣送出境。具体情况,请你向中方的主管部门了解。”林剑回应。
1.遣送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至5年内不准入境。
2.驱逐出境
该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外交部发言人的用词应是严谨的,该大众高管更大可能是被遣送出境,而不是驱逐出境。
遣送出境的,1至5年内不得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