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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执行化纠纷

排除妨碍解民忧

“排除妨害”一直以来都是法院执行中的一大难题。排除妨害案件往往源于邻里纠纷,矛盾尖锐、案情复杂,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情绪往往比较强烈。近日,古蔺县法院通过联动发力,成功执行一起因土地权属纠纷产生的“排除妨碍”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胜诉权益。

基本案情

申请人陈某文与被执行人陈某国因土地权属产生纠纷,申请人在自家土地上修建入户公路时遭遇被执行人的无理阻拦,被执行人用石头、泥土等掩埋了申请人修建的入户公路。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陈某文向古蔺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陈某国立即停止妨害行为并将案涉土地恢复原状。陈某国不服,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被驳回后,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被驳回再审申请。然而,本该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义务的陈某国不仅不为所动,还堆放起更多的石头妨碍陈某文一家正常通行,陈某文无奈之下向古蔺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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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实地查看走访,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并动员村干部协助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双管齐下争取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的矛盾,然而被执行人陈某国仍不为所动,近日,古蔺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十余人,并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村社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动执行,在县人大代表的见证下,经历两小时的清理,最终案涉道路得以恢复。陈某国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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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古蔺县法院通过强制执行,起到了惩戒一人、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法律宣传效果,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签 发 | 张家友

审 核 | 袁 渊

编 辑 | 周艳梅

图 文 | 范成林、吕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