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一起以老黄为原告的案件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处理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司法智慧和担当。
老黄与某单位因廉租住房按份共有预售合同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上产生纠纷,老黄无奈将该单位诉至法院。长白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迅速组成合议庭进行深入审理。
经细致调查,老黄已按合同缴纳大部分款项。2020 年 10 月 6 日,在接到该单位工作人员马某通知后,老黄按照马某要求将购房尾款转至其微信账户,马某给老黄出具盖有单位印章、名章的收据一份,后马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刑。
鉴于此情况,长白法院没有简单地做出判决,而是向相关政府部门发出了极具针对性的司法建议。这份司法建议旨在指出该单位在内部管理上的漏洞,强调规范印章使用、加强人员权限管理以及提升服务群众意识的重要性。
令人欣慰的是,政府部门对这份司法建议给予了积极回应。政府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反思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不仅给老黄办理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老黄撤回了起诉),更加强了内部监督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人员素质,强化了服务理念,推出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
“老黄案”不仅仅是一个个体的案件,它更是推动法治进步的一个重要契机。长白法院通过发出司法建议,促使政府部门积极改正,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了关键作用。
长白法院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为地区的和谐稳定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相信在长白法院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法治建设将迈向新的高度,群众的生活也将更加幸福安宁。
作者:刘 晨
编辑:丰元雪
初审:李 毅
复审:潘光明
终审:朴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