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为了图方便
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等地方
给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
但你知道吗
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近日,有群众举报投诉
柳城县某小区楼道常年停着电动车
给其他居民生活环境
带来消防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电话后
消防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核查
▲唯一的疏散通道停满电动自行车
▲堵塞占用消火栓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发现该栋小区内唯一一个
疏散通道被电动自行车占用
甚至还遮挡了消火栓
▲现场发放电动车宣传资料进行科普
针对发现的问题
执法人员向小区负责人提出了整改要求
并予以警告处罚
负责人表示将立即着手整改
确保在规定期限内
对业主进行劝导、搬离
▲社区工作人员在业主交流群发布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
第四十一条:禁止在建筑物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入电梯轿厢;禁止在标准层二楼以上建筑物专有部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及其电池充电。
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
或改装、更换锂电池等
不当使用情况下
极易发生起火和爆炸
相关案例
案例一
2024年2月23日,江苏镇江一企业停车棚发生火灾,一辆电动自行车起火后引燃周围其他车辆,棚内停靠的90余辆电动自行车中约70余辆被烧得只剩空壳,所幸扑救及时,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二
2024年9月13日晚,吉林沈阳大东区大北街道一居民楼因电动自行车在楼下充电过程中着火,引燃楼体保温层引发火灾。事故造成4死3伤。
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停放地点
并在指定区域进行充电
我们一起来看看
应该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记得点亮文末右下角,提醒身边的朋友们!
Liu Zhou
编辑:白水君
来源:柳州消防
@柳州全攻略 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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