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进出道路时

应当提前减速,停车礼让

让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

但总是有些人疏忽大意

最终酿事故

警示案件

5月30日傍晚,刘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湘桥区磷溪镇美堤村道路时,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该处的黄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查,刘某因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此次事故刘某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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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驾驶人在进出道路时

“抢”字当头

难免会“狭路相逢”

车辆行驶状态通常有

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行驶时的基本让行规则

再来复习一下

法律链接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驾驶车辆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基本让行规则

01转弯让直行

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原则上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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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让右原则”

就是当两辆车同时直行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在司机的视野中,左侧“A柱”靠车主近,遮挡视野范围大,右侧“A柱”离车主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应当被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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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右转让左转

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然后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要让左转的车先行。由于左转的车辆行驶轨迹长,如果右转车辆不让左转车辆先行,那么左转车辆就会停在路口中间较长时间,从而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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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

在进出道路及转弯时

务必提前开启转向灯、降低车速

与其它车辆、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在不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

正常通行的情况下

安全进出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