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是我国封建历史上最后一位帝王,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和动荡,他虽然贵为九五之尊,然而却生逢乱世,遭受了很多的苦难。
而溥仪经过改造,由一个众人跪拜的“皇帝”转变为新中国一名普通的“公民”,溥仪先后有四位妻子,按照当时的说法,就是一个皇后,一个妃子,两个贵人。
如果从实质上来说,她们都不是溥仪的妻子,溥仪根本就没有一个妻子,他有的只是不同的摆设,虽然她们每个人的具体遭遇不同,但是溥仪的四个妻子都是同一个制度的牺牲品,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他遇到了最后一任妻子----李淑贤。
李淑贤一直陪伴溥仪度过最后的时光,1967年10月17日凌晨两点30分,末代皇帝溥仪身患尿毒症逝世,终年61岁,死后妻子李淑贤为了独吞遗产,她为此整整打了十年官司……
溥仪与最后的妻子李淑贤
新中国成立后,溥仪接受改造,由于表现不错,因此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得到特赦,经过多年的战犯生活,溥仪在香山的植物园上班,月薪60元。
而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溥仪被调到政协文史资料办公室工作,载老瞧溥仪饭也不会做,衣裳也不会写,日子过得不像个日子,可怜他,就想将自己的干闺女李淑贤介绍给溥仪。
而李淑贤是溥仪在政协的同事周振强和人民出版社一位姓沙的编辑介绍给溥仪的,他们二人初次见面是1962年的春节,当时人民出版社编辑沙曾熙来到医院看望李淑贤,他说:“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怎么样?”
李淑贤先前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史,虽然后来好心的邻居和同事多次帮她牵线搭桥,但李淑贤都婉言拒绝,而这次李淑贤却和溥仪擦出了爱情的火花,李淑贤和溥仪见面后,火速还是坠入爱河,相处几个月后,溥仪多次催促李淑贤:“你还考虑什么呢?快结婚吧。”
于是,两人商定在1962年4月30日结婚,李淑贤一直陪伴溥仪到1967年,1967年,溥仪身患肾癌和尿毒症,在这期间一直是李淑贤在照料。
在溥仪最后的历程中,他活得很顽强,当时溥仪食欲不振,身体虚弱,一走路就喘,但他还是挣扎着天天看病,因为政协机关处于停顿和无人管的状态,派不出车来,而出租车又叫不到,只能高价雇人力三轮车,有时李淑霞搀扶他,一步一步走着去。
溥仪病重的日子,李淑贤每天给他熬一副中药,给他打针,照顾他吃药,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家庭护士,当时溥仪严重贫血,李淑贤便买了20多只小极养在庭院中,常常给溥仪杀鸡炖着吃。
然而,溥仪却已经病入膏肓,进入九月份连睡觉都困难了,他闷得慌,气儿不够用,有时要垫两三个枕头,常常折腾到大半宿,渐渐出现了心力衰竭的症状。
1967年9月30日,溥仪临终之际,他见到大夫,情绪更加激动:
“大夫,大夫,我还不想死,我还要为国家做事,我不能死。”
紧接着,他叫来妻子李淑贤,嘱咐道:
“我快要离开人世了,这么长时间我不愿意和你讲这件事,是因为不愿意伤你的心,我的病是不能治愈的绝症,我曾对你讲,现在科学发展了,能治好我的病,以前这样说说不过是为了安慰你,我早已明白,这身上的病根本不会好了。”
溥仪接着说道:
“我这一世,当过皇帝也当过公民,特别是晚年得了你的“济”,不然我会很苦,归宿还好,下那只总算走到了尽头,我们结婚五年多,又把你扔下了,我年岁大,有没有钱,从各方面来说都很对不起你,你的身体很不好,也没有能给你留下什么东西,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啊!”
溥仪的一番话,令李淑贤失声痛哭,她安慰溥仪说:“你不用发愁,慢慢养病吧!等你病好一些,咱们一同去逛颐和园,逛北海公园……”
然而,溥仪还是在1967年10月中旬去世了,而溥仪留给妻子的财产只有一封万字言书,一个衣柜和一块钱而已,但是李淑贤却为溥仪的遗产打了近十年的官司,甚至不惜赔上命也要得到……
十年官司只为“溥仪最后的遗产”
溥仪去世后,李淑贤的日子过得很窘迫,只能四处借钱度日,然而溥仪却留下了自己晚年自传《我的前半生》,这本书是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撰写的,里面详细记录了他的一生,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经过商议,上级部门派出版社李文达与溥仪共同整理,将这份手稿整理成书,在1964年3月出版,此书一出版便引起了广泛好评,然而在十多年后这本书的矛盾也发生。
1984年3月,李文达在《书林》杂志上发表了名为《我的前半生》编辑追忆的文章,承认自己只是该书的编辑。
然而几天后便风云突变,在李文达伺候发表于内地和香港的同类文章中,再也不讲自己是编辑了,他把自己升格为“溥仪的合作者”,他成为《我的前半生》仪式的“作者之一。”
而作为溥仪的遗孀,这笔财产自然而然地转移到李淑贤的名下,李文达的做法令李淑贤非常生气,她决定恢复溥仪作为《我的前半生》一书的作者权,她决定从向群众出版社索要《我的前半生》一书的印数稿酬这件事做起。
因为涉及出版社,溥仪和李淑贤多方的纠葛,而溥仪也早已病逝,因此关于这本书的继承问题,导致这场官司特别难打,长达十年。
1995年1月26日,李淑贤终于等来了官司的成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在《我的前半生》产生过程,认为该书是溥仪的自传体作品。
在该书的写作出版的过程中,李文达根据组织的指派,曾帮助溥仪修改出书,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是李文达与溥仪之间不存在共同创作该书的合作关系,因此应该认定溥仪为《我的前半生》一书的作者,并且享有该书的著作权。
迟到的判决书还是来了,被告李文达已经在1993年11月5日作古,李淑贤出席了在判决次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她激动地对媒体说道:
“十年的历程我换了四次律师,这场官司一点没有把我拖垮”,又说:“回想多少人劝我不要打这个官司,可我没有放弃,一定要给丈夫争一口气,现在我真有说不出的高兴,感觉从心理上卸掉了一个大包袱。”
李淑贤虽然赢得官司,却没有享受到这一胜利果实,刚打完官司,李淑贤就被诊断出肺癌。
1997年6月9日。李淑贤去世,享年72岁,而由于李淑贤没儿女,《我的前半生》也归国家所有,收益也归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