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口市主城区灯控路口

不礼让行人和禁止掉头违法抓拍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主城区灯控路口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和在禁止掉头的路口掉头的违法行为。

一、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抓拍点位(22处)

1、胜利路长城大街

2、中兴北路长城大街

3、西苑路工业街

4、钻石路长城大街

5、清水河路商务桥

6、和谐西路长城大街

7、胜利路朝阳大街

8、富强路永兴大街

9、胜利路学府大街

10、滨河路商务桥

11、清水河路工业南桥

12、富强路长城大街

13、林园路五一大街

14、胜利路盛华大街

15、西坝岗西豁子街

16、钻石路朝阳大街

17、明德北路古宏大街

18、中兴北路朝阳大街

19、钻石路工业街

20、和谐东路长城大街

21、清水河路明湖桥北

22、清水河路明湖桥南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抓拍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1、清水河建设桥

2、胜利路工人村

3、钻石路工业街

4、西苑路盛华大街

5、崇光路长宁大街

6、钻石路盛华大街

7、中兴北路盛华大街

取证抓拍时间:

2024年11月1日。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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