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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受贿案。

有意思的是,这次网民关注的不是他的死缓结果,而是他的出庭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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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方媒体发布的视频看:

他穿着崭新笔挺的夹克衫外套,里面是纯白的衬衫,这是标准的干部装。这与公众熟悉的那些穿着黄色、标明看守所简称的马甲出庭受审的场景完全不同。

更看到他昂首阔步走向审判庭,这些也与那些在警察牵引下,拖着沉重手铐、脚镣的被告人更是大不同。

有网友说他:龙行虎步,气宇轩昂,目光稍作斜视,面部隐含微笑,如果不是媒体说他到庭接受审判,单看视频还以为是一位大领导视察基层工作或大步流星走向主席台呢。至于他身后跟着的两名法警,表情严肃,目不斜视,更像是贴身保镖,为他保驾护航。

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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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这位副省长与那些戴着手铐甚至连体脚镣出庭受审的被告人形象差异太大了。

我看到许多自媒体以此为重点,许多人说这哪里是贪官受审,分明是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的节奏。

说起来,我们当年在行政诉讼中力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主张 “告官要见官”,一个重要理由就是要让领导干部上被告席,而不能上“被告人席”。

要知道,“被告席”与“被告人席”虽然一字之差,但那待遇差距远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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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多数人观点不同的是,尽管我也觉得这个出庭受审的副省级官员太过嚣张,但我觉得这应该是我国司法的常态,也是我国司法今后改进的方向。

其实这符合我们刑法的无罪推定制度,因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也就是说,在宣判之前,其实这个被告人还是推定为无罪的,这或许与大多数目前的现实不太一致,现在几乎一官宣,此人就成了死老虎,这其实从理论上讲有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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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随着司法机关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以审前羁押为常态的司法实践有望逐步转变到以取保候审为常态,或许这也是刑事司法改革的方向。

像王大伟这样的贪腐案件,并非暴力犯罪,因此庭审中发生恶性事件的可能性不大,完全可以不用镣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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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司法中要树立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为非常态的理念。这样的司法实践,既符合刑事诉讼规律,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

但我们看到,这些年,以保障安全为理由,出庭受审人员的配备越来越严,以至于开庭中律师申请法庭对被告人解除戒具成了一些庭审的标配,这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或许有一天,更多王大伟式被告人出现在受审席上。

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