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利息,优质固收

一个个美丽的承诺背后

却是“暴雷”无法兑付的窘境

某银行退休职工在定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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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原是某银行工作人员,2017年-2022年期间,在明知无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从事为企业资金过桥,工程招标保证金垫资等理由,向社会群众集资并向他们承诺给受害人1.5%-3.5%不等的高额利息,并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受害人刘某某等至少1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千万元,后因其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欠款本息。

犯罪嫌疑人廖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日前,廖某某已被定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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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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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影响金融管理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当前非法集资手段层出不穷,多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群众投资。特此提请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不要轻易相信和参与,以免造成资金损失。

来源:定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