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五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中,相关负责人对“白名单”作出了新的指示,年底前,“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将增加到4万亿元,合格项目均应纳入“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烂尾楼项目进了白名单就一定有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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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谓的“应贷尽贷”更多的是在政策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措施,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对“白名单”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和审批放宽的政策倾斜上。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白名单”项目必然能够获得贷款,实际贷款的发放还受到项目审批、银行内部风控制度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我们购买的项目后续进入了“白名单”,我们也不应松懈,只有真正拿到了资金,我们的项目才有可能复工、交房。

除此之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我们购买的项目进了白名单,拿到了资金,但这部分资金只能专款专用,用于支持项目的续建和交付,不能用于强制执行。在这种条件下,我们退房还是要慎重的,或许推动复工交房是更好的选择。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之前与“白名单”项目存在纠纷的主体要放弃维权,尽管白名单项目的融资专款在极大程度上免于强制执行,但其他债务纠纷的法律执行依然有效。简单来说就是,相关的债务纠纷还是可以诉讼的,法律要求的强制执行也是有效的,但是不能执行用于复工、交房的专款。债权人可以借助合法途径对被执行人其他财产进行追偿和执行,以保证债务的解决和权益的实现。

“白名单”扩容,对于烂尾楼业主们来说是一件好事。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业主们可以坐等交房,而是要通过自己的方式去维权,尽可能地调动开发商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为自己争取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