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10月18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通知明确,要严厉整治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强化学校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意识。学校应建立对承包经营企业、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供应商的考核评价机制,按机制及时更换、淘汰不符合考核评价要求的经营主体。

要严厉整治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学校食堂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学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招标,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对不具备餐饮服务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能力的,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协议,依法进行查处。

通知明确,要严厉整治校外集中供餐企业资格不合规的问题。同时,要严厉查处学校食堂、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供应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 韩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