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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法院发给你的传票,你收到了吗?”

“收到了。”

“那今天要开庭,你是什么原因没来?”

“不好意思,家里突然有急事来不了,但这都是我的血汗钱,这可怎么办啊?”

近日,佛冈法院汤塘法庭在开庭审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时,过了预定的开庭时间,却一直没等到原告姚某出现,承办法官郑进达当庭给姚某拨打电话联系了解情况。

姚某是一名货运司机,今年5月底至6月中旬,给某塑料公司运输货物5次,按照约定,塑料公司应支付姚某2090.04元。姚某多次向塑料公司追讨,塑料公司则表示,该笔运输款已经支付给和姚某对接的员工,而该名员工现已辞职,拒绝支付。姚某追讨无果,向法院起诉。

“姚某今天未到庭,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按自动撤诉处理,但是他还可以再次到法院起诉。既然已经起诉到法院,法院希望能帮你们把这个矛盾解决了。”秉着以“如我在诉”的理念,郑进达尝试进行调解。

“法官,姚某确实帮我们公司运货了。”代表塑料公司出庭的员工回应道,“我们已经把货运款全额支付给了和姚某对接的员工,但员工现在辞职了。”

“姚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是给塑料公司运货,虽然员工辞职了,可员工是代表你们公司和姚某沟通运输需求。这笔运输款应该由塑料公司支付。”

“事实是这样,可……”

见员工代表对事实无否认,郑进达继续和其沟通,“姚某作为司机,一个辛苦的职业,赚钱不易。塑料公司能否先支付给姚某这笔运输款,再向辞职的员工追讨?”

员工代表思考片刻,“姚某如果愿意撤诉,我们全额支付。”

“姚某,塑料公司表示,只要你愿意撤诉,会全额支付运输款给你,你同意吗?”郑进达再次拨通姚某的电话。

“我同意,谢谢法官!”

当天下午,塑料公司根据法庭提供的调解协议模板,和姚某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场支付全额货运款。塑料公司支付完毕后,向郑进达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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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汤塘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加大实质解纷的力度,注重调判结合、追求案结事了,优化“一案一群聊”工作方式,创设“夜间法庭”工作模式,为辖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339件,用心用情用法办好每一起案件。

通讯员:范芳敏

编辑: 罗雯婕

校对:赵彩红

审核: 黄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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