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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工作人员向巴西最高法院一行介绍数字法院建设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面对涌入法院的大量案件,把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公正高效审判、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集中力量处理新类型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才是治本之道,也是为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长期处于矛盾纠纷化解的一线。每一件案件,都包含当事人信息、案件事实、适用法律、裁判结果等数据信息。

“如果能够激活司法大数据资源,把案件中所蕴含的社会信息系统而有针对性地挖掘出来,就可以极大地升级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手段和成效,从而推动司法职能从‘抓末端、治已病’向‘抓前端、治未病’延伸。”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表示。

上海数字法院建设,正通过“数助治理”板块撬动社会治理领域的变革,推动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发生转变。

目前,上海已建立全市统一的大数据中心,该中心与各机关单位的数据通道已打通,各类数据横向归集、形成规模,实现了实有人口、企业注销、企业异常经营、企业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企业高管、法人股东、自然人死亡、出入境、婚姻、社保、车辆信息、消费者投诉等140余类数据全市共享共用。以市大数据中心为枢纽,上海法院与税务局、公安局、民政局、证监局、教委、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多家单位实现了数据共享、互通互联。通过内外数据碰撞、比对,破除数据壁垒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社会治理盲点、难点、堵点。据了解,目前上海数字法院主要通过决策参考报告类、司法数据推送类和司法数据查询类三种场景模式实现数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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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上海数字法院“社会治理”应用场景认证证书

“以前,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多是通过司法建议或者白皮书的方式,有点单打独斗。现在通过唤醒沉睡的司法数据,将零散的拼图组合起来,可以更完整地看到社会问题的全貌和脉络,掌握底层规律,发现治理漏洞或者风险,为决策者提供建议,为治理方提供线索。”上海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张果接受采访时表示。

助力预付式消费,赋能监管治理

“美容卡里还有余额,但商家跑路了……”

“健身房一周前才搞了一次充值促销活动,一周后就人去店空。”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呈现出覆盖面广、发行量大、增长速度快的特点,扩散到教育培训、美容美发、洗车洗衣、运动健身等生活的方方面面。预付式消费迅猛发展的同时,由于市场的不成熟和监管措施的有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纠纷数量常年居高不下。

据统计,2020年至2023年11月7日,上海法院判决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8638件,涉及经营者1600个。其中,涉及教育培训行业的5687件,占比约66%;涉及健身行业的2545件,占比约29%。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杜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在普陀区开设健身房、发行预付卡,2020年忽然闭店,携款“跑路”,引发了大量消费者提起诉讼要求退还预付款。判决生效后,杜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并未履行判决。2022年,又一个发行预付卡的健身房闭店歇业,引起大量消费者诉讼。经调查,该公司的监事竟然就是两年前“跑路”的杜某。

通过在上海市商务委的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检索,两家公司虽大量发行预付卡,但始终未依规在平台上进行信息对接、备案登记。

实践中,普陀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汇法院”)发现发行预付卡的经营者,未依规备案登记以及“换壳逃债”的情况并非个例,而且还存在很多同类情况未被发现,这引起了他们的关注。

“我们以上海法院审结的海量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为数据源,对预付式消费的整体涉诉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发现这类纠纷有两个特点:一是消费者与发卡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目前,上海已出台多部针对预付式消费的规定,要求发卡企业应当在市商务委的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并进行信息对接。然而,事实上,不少企业为逃避监管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二是部分企业对‘跑路’实有预谋。这些企业在明知自身经营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在闭店前先以低价促销的形式吸引消费者大额充值,更有甚者‘跑路’之前在工商管理部门更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监高,办理减资手续,这些提前的‘预谋’造成消费者后续维权上的阻碍。”普陀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盛利表示。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即便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发卡企业在经营中存在问题和预付卡监管上的漏洞,对于提起诉讼的消费者而言也为时过晚。法院如何在个案审理之外,跨前一步遏制预付式消费的乱象,保护消费者权益?

借着上海法院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的契机,普陀法院和徐汇法院共同申报建设了上海法院“预付式消费风险预警及协同治理”应用场景,通过深挖司法大数据潜能,推动建立全流程治理闭环。

“我们首先通过设置案由、案件数量、涉案金额、执行情况等筛查条件,抓取涉诉次数多、金额大且存在执行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的企业清单,形成涉诉预付卡发行企业清单。然后,将该清单与上海市商务委协同监管平台上备案登记的企业名称进行对比碰撞,筛选出未依规在上海市商务委平台备案的企业;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企业登记信息进行对比碰撞,精准识别存在换壳逃债、另起炉灶继续经营可能的经营者。”盛利介绍道。

在此基础上,两家法院对预付式消费纠纷深层次问题和系统性漏洞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形成“预付卡消费仍存在诸多社会治理隐患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决策报告,得到上海市有关领导肯定。上海市商务委积极与上海高院对接,就预付式消费纠纷治理进行沟通,共同探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上海市商务委市场秩序管理处处长刘炜在上海高院召开的第五次数字法院建设推进会上,分享了参与预付卡协同治理的经验体会:“上海法院建设‘预付式消费风险预警及协同治理’应用场景,通过法院内部司法大数据检索,实现与市商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数据碰撞,从司法角度全面展示了‘预付卡’纠纷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解决了市商务委在预付卡治理方面的需求,准确识别、预警苗头性隐患,解决数据孤岛带来的治理盲点、难点和堵点,有力助推实现预付式消费前端、中端、后端的闭环治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过程中,普陀法院以司法数据为有力支撑,根据涉预付消费卡纠纷的司法大数据提出修订建议,部分对策建议已在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得到体现。

据悉,截至目前,上海法院已形成“数助治理”报告31份。其中,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城市近郊养老新业态经营不规范、中小微企业融资等的14份报告获得市领导重视,相关主管单位积极来院走访、反馈,有效推动了问题的解决。

数据推送,筑牢反家暴“保护墙”

一直以来,上海法院通过探索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加强反家暴司法保障。但由于妇联等相关部门此前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法院涉家暴案件信息,保护令效能受到一定影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定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秦春辉对自己审理过的一个案件记忆犹新:一名女士在与丈夫协商离婚过程中,多次遭到丈夫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对丈夫警告、训诫,也不起作用,家庭暴力仍然在持续。

法院在收到女方申请后,迅速查明相关事实,及时开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并明确了相关法律后果。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干预性手段,要打通执行关卡,让它真正发挥实效,少不了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嘉定法院嘉中人民法庭庭长郏志强说。

“我们是否可以依托数字法院建设,以应用场景为载体,搭建数据协同共享平台,从而突破区域‘点对点’协作的限制,借助市妇联等相关部门力量,在全市范围建立起统一的合作联动机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方方提出了这个设想,想要通过数字改革赋能,打通这项制度的最后一公里。

上海一中院与嘉定法院一拍即合,联合申报建立上海法院“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应用场景,推动建立覆盖范围更广的家暴防范联动机制。

该场景以上海法院审判办案系统、上海法院裁判文书库为依托,筛选出上海法院所制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判信息,并推送至市妇联等相关部门。

据方方介绍:“涉家暴案件情况复杂多变,且部分案件具有紧迫性,受家暴者亟须帮助。”虽然市妇联也一直致力于反家暴相关工作,与部分法院存在沟通协作,但这种沟通协作没有体系化、制度化。应用场景的建立有利于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促进涉家暴信息的及时跟进,确保市妇联等部门及时介入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

市妇联权益保障部负责人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涉家暴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是一项社会治理创新之举,可以使法院与市妇联形成合力,依托市妇联基层‘妇女维权驿站’项目,邀请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惩治,提高反家暴的专业性。”

类似的司法数据推送类应用场景还有很多。比如,司法案件中常见的二手房交易双方“做低”房价、股权转让签订“阴阳合同”等,往往潜藏着偷逃税的可能。上海法院通过建立数字模型,对相关案件中的涉税线索进行数字化分析抓取,实时推送给税务部门进行核查,助力健全税收征管体系。

“我们通过把数字模型发现的蕴含某一社会治理价值的案件线索,实时地推送给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理,推动健全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张果表示。

开发特定司法数据查询端口,助力行业治理

“感谢法院的这项工作,如果没有它,我这笔挽救公司的贷款可能就要黄了。”一家新兴企业的负责人徐先生说。

不久前,该企业向银行贷款融资,然而当银行发现了企业涉诉后,就将贷款申请搁置了。最后能顺利获批贷款,得益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建设的上海法院“企业涉诉信息澄清协同治理”应用场景。通过该场景,银行获取了企业涉诉案件的进度、标的额、裁判结果等诉讼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该企业进行信用风险评级,企业最终获得了贷款。

“在信贷融资以及招投标方面,社会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不够全面和准确,特别是在企业涉诉之后,第三方评价体系会自动抓取法院的公示信息,无论是被告还是原告,无论你的案件有没有结案、履行完毕,案件信息都会显示在第三方评价系统中,进而影响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正常贷款融资。”宝山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曲劲松向记者解释,“但实际上,有的企业案件已经结案,第三方评价体系并没有及时更新信息,导致银行不敢放贷。更何况,涉诉也不一定就说明企业的经营能力不行。”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金融机构因为不掌握企业涉诉具体情况,出于风险防控的考虑,往往对一些涉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敢放贷,影响企业生存发展。以前遇到这种问题时,也有企业主动找到法院,提出开具《涉诉信息说明》的需求。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宝山法院主动与全市9家金融机构对接,建立“企业涉诉信息协同治理”应用场景,该场景目前已经在市大数据中心上线运行,针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差对企业融资带来的不利影响,为金融机构建立查询企业涉诉信息渠道,更精准地呈现企业的信用“画像”,避免金融机构采取与其实际诉讼风险不匹配的贷款限制措施,助力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

场景自上线以来,已为上海市联合征信平台提供数据查询服务2400余次,帮助307家企业获得约8.4亿元贷款。从宝山区到全上海市,涉诉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度。该机制被写入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增设了“中小企业涉诉信息澄清机制”条款。

在市大数据中心上线的还有“网约车司机禁业限制风险预警”场景,针对有暴力犯罪或涉交通肇事犯罪记录的人员违规从事网约车服务乱象,为公安、交通主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服务,助力行业监管,消弭隐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等条件。上海一中院在实践中发现,无网约车驾驶证却从事该服务的人员客观上仍存在,存在有危险驾驶、暴力犯罪等禁止从事该行业的情形。

这种情况虽属个例,但一旦发生,就会对乘客的人身安全构成风险。为了防范潜在风险,促进行业治理,上海一中院探索建立上海法院“网约车司机禁业限制风险预警”应用场景,提示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对属于禁业限制范围但仍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人员展开有效查处。

过去,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力度,常常依赖于主观能动性。现在,通过充分挖掘司法大数据,法院在社会治理的参与形式上,从制发个案司法建议、发布类别白皮书等,发展到聚焦类案挖掘普遍化、类型化问题,依托数字化分析研判,跨前一步提供科学、精准的决策参考和司法服务;在参与手段上,从利用个案对社会治理薄弱环节的有限感知,到依托海量司法数据及内外部数据融合碰撞,对社会治理盲点短板的主动深挖,最大化实现数据的功能;在参与维度上,贯穿事前、事中和事后,不仅以数据共通共享促进共建共治,还能从超大量级的数据碰撞中及时发现苗头性隐患,准确识别、预警,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关口有效前移,真正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全过程。

(原题:“数字法院建设的上海样本”系列报道之四 | 数助治理:打通数据壁垒 撬动社会治理“最强大脑”)

《〈民主与法制〉周刊|数助便民:融入诉讼服务 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民主与法制〉周刊|数助监督:以场景引擎助力监督管理加速度》

《〈民主与法制〉周刊|数助办案:创新工作方法 全流程助力法官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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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民主与法制》周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管理处

记者:王涵

责任编辑:郭燕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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