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吉林省第四家、长春地区首家生态旅游法庭,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自2023年10月20日设立以来,聚焦旅游强省建设和打造万亿级大旅游产业集群目标,切实担负起为全市生态旅游审判改革探路破局的职责使命,以专业化司法审判路径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点定位,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一年来,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全面落实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主动融入全省旅游万亿级产业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双阳区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任务,担负起为“做优全域旅游”发展护航的职责使命。主动对接区委全域旅游工作专班,与区旅游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加强在普法宣传、市场规范、信息共享等方面交流合作,架起法院与游客、景区商户、旅游企业和旅游主管部门沟通桥梁;定期组织召开旅游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并深入旅游企业走访调研,开展“啄木鸟式”法律体检服务;走访草莓种植农户,了解在草莓种植、销售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一年来,以“专班+专员”工作机制,先后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旅游企业等提供咨询、服务30余次。
践行司法担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一年来,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旅游纠纷前端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将涉旅游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针对实践中发现的老年人因旅游过程中安全保障不充分导致旅游事故,并由此产生的赔偿纠纷占比较大特点,制发关于加强涉老年人旅游纠纷预防的司法建议,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探索建立“党建+文旅”党建服务模式,与吉林中庆神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结对为党建共建单位,建立“法庭+景区+党员”党建共建工作机制,实现党建共建阵地化、党群活动经常化、司法为民最优化、为民服务一体化。在神鹿峰旅游度假区挂牌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景区公园+文明实践”模式,推动文明实践阵地由室内向室外延伸,定期组织党员干警深入景区、公园开展交通疏导、景点介绍等文明旅游实践活动。
着力守正创新,促推纠纷就地调处
一年来,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充分发挥专业法庭职能作用,建立生态旅游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协同机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妥善化解涉旅游纠纷,推动人民法庭职能与生态旅游司法高度契合。针对旅游过程流动性强的特点,建立旅游纠纷“1小时”解纷机制,在神鹿峰旅游度假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曙光民俗村设立法官工作站,在旅游旺季和法定节假日开办“假日法庭”“周末法庭”,将诉讼服务延伸到矛盾发生的“第一线”,通过开展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等方式,为群众、游客提供提供全天候法律服务,对景区发生的矛盾纠纷做到随叫随到,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一年来,审结涉旅游纠纷案件11件,依托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站诉前化解纠纷30余件。
深化府院联动,共促纠纷实质化解
一年来,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积极创新旅游纠纷解决方式,持续完善“法院+”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文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合作,建立涉旅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完善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渠道,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与环境执法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举办研讨会等形式,共同探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保护本地生态环境。成立涉旅纠纷调解委员会,出台《涉旅纠纷速调快处实施意见》,聘任网格员、景区管理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实施一名员额法官、一名人民调解员、一名书记员“三个一”调解工作机制,高效化解游客在旅游中遇到的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切实维护好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年来,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不断加大旅游普法宣传力度,组建文旅普法志愿服务队,在节假日、旅游旺季,深入神鹿峰旅游度假区、曙光民俗村、奢岭草莓小镇等旅游景区、景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游客宣讲民法典、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旅游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游客增强法律意识,做到文明旅行、理性维权;结合具体典型案例,向商家讲解经营者如何诚信守法经营,帮助商家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自觉维护旅游景区形象,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年来,以流动普法的形式向游客、旅游经营者、景区工作人员宣讲法律知识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回望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一年来的奋斗路,是在区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全体双法人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眺望前方的奋进路,我们持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探索专业化司法审判新路径,为双阳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着力激活区域全面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