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尤溪县卫生健康监督所接到案件线索:

联合镇某居民楼内藏有一间牙科“黑诊所”

疑似无证开展牙科诊疗服务

案件调查情况: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线索摸排发现,该“诊所”位于某民居内,无明显牙科诊所标识,外观与普通民居无异,玻璃门张贴“牙齿矫正、烤瓷牙、全瓷牙”等宣传用语;现场发现1台牙科综合治疗机、1台空气增压机、少量一次性口腔器械盒、牙科车针、扩大针等牙科诊疗器械,未发现有患者就诊和其他诊疗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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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调查, 经营者林某承认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 通过上述场所对外 开展补牙、治疗牙科疾病等诊疗活动,同时该场所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等 。

林某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擅自执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责令林某立即停止无证行医,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现场医疗器械以证据形式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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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威胁着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黑诊所”等不仅存在未取得有效的执业证书、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而且卫生条件差,设备简陋,消毒不过关,诊疗过程中对患者没有保障,甚至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

非法行医根除难、地点更隐蔽、方式日趋多样化,打击非法行医需要广大群众共同参与。

今年以来,尤溪县卫生健康监督所严格落实上级相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个体医疗机构“点题整治”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督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民营医疗机构52家(6家民营医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4家门诊部、35家诊所)、涉嫌无证行医的窝点2处,反馈问题27条,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21家,并对提交整改报告的医疗机构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对各类医疗机构立案处罚19件,其中作出处罚决定17件,共罚款22.6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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